极目新闻记者 张理晶
摄影记者 刘中灿
实习生 魏博源
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但不少人会存在疑问,遗嘱继承形式有哪些?法定的继承顺序是怎样?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又该如何书写?
6月27日下午2时,湖北江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柳春妹、律师袁洲阳来到极目新闻《律师来了》栏目直播间,现场为广大市民解读遗嘱继承类的相关法律问题。极目新闻记者针对部分网友的提问和律师解答进行了梳理。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从法律层面来讲,到底什么才算是遗产?哪些遗产属于可以继承的范畴?直播伊始,袁律师进行了解读。
袁律师解答称,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同样依据法律规定,诸如国有资源使用权、承包经营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等,鉴于其自身性质是不得继承的。
通常遗产的范围涵盖被继承人个人合法所有的存款、房产、车辆、股权、股票、基金、古玩字画、债权等。在知识产权领域,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属于遗产,然而著作权中与被继承人人身相关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属于遗产,继承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维护被继承人的这类人身性权利。
此外,若遗产涉及的财产中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分出一半给配偶,剩余的一半才属于遗产。而之后的死亡待遇、死亡赔偿金、葬礼上的礼金,其支付对象为被继承人的遗属,并不属于遗产。
柳律师补充说,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在日常生活中,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发生的情况相对较多。依据“遗嘱在先”的原则,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则优先依照遗嘱继承;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若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则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在直播中,柳律师详细阐述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具备的形式要件,并强调了见证人在遗嘱订立过程中的重要性。柳律师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七种。每种形式都有着特定的订立要求,例如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而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和录像遗嘱则需要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记录相关信息。
除了自书遗嘱,其他所有形式遗嘱,均要求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柳律师表示,在关于见证人的选择上,见证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因此,为了确保遗嘱的效力,切不可选择有可能存在利益一致的共利关系人作为遗嘱见证人。
柳律师还提到,虽然公证遗嘱在过去具有优先效力,但根据新的法律规定,如果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则以最后一份遗嘱的内容为准。
为规避不必要的风险,建议父母提前订立遗嘱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继承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袁律师解释说,当遇到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形时,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无论数量多少,均同时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出于人文关怀和公序良俗,法律也清晰规定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袁律师表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都是父母、配偶、子女。若父母未立遗嘱且子女已婚,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父母先于祖父母过世,依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则祖父母具有优先继承权,子女可能就无法继承父母的所有遗产。若父母将财产遗赠给非法定继承人,遗赠优于法定继承,子女同样也无法全额继承。此外,父母离婚后再婚,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取得的财产,继父母也拥有继承权。
“哪怕是独生子女,也应当立好遗嘱,以防出现不必要的家庭财产纠纷。”袁律师表示,为了规避不必要的风险,建议父母提前订立遗嘱,直接由遗嘱人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
当各种继承方式并存时,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
“我属于丁克一族,有遗产,但没有子女或其他亲属可以赡养自己,我可以选择什么方式让自己晚年得到照顾?”一名网友提问。
“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遗赠扶养方式,也就是选择一个可靠信得过的人与他签署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死后其财产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柳律师表示,该协议是一种有偿的、互为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其目的是保障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得到应有的保障。
柳律师表示,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的。在财产继承的过程中,当各种继承方式并存时,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并且和遗嘱不冲突的,两者同时有效,而冲突部分,则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准。
面对遗产类型复杂状况,可指定遗嘱管理人
“我的遗产类型较为复杂,应该如何妥善安排呢?”一名网友提问。
“在《民法典》实施后,遗产继承问题得到了更加完善的解决方案,面对遗产类型复杂多样的现状,相对于原继承法,引入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柳律师解释道,遗产管理人作为对遗产进行控制、管理的重要角色,不仅要负责遗产的保管,还需清理遗产并制作清单,防止遗产遭受毁损,并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此外,遗产管理人还需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并按照遗嘱或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柳律师表示,即便家里没有纠纷,但人一旦离世,在法律上财产就会发生继承,在被继承人拿到遗产之前,中间存在很多繁琐的过程,都需要办理继承手续。而在这期间,诸如租金收取、基金赎回等非常紧急需要处理的财产,遗产管理人就能发挥重要作用。
对于谁可以成为遗产管理人的问题,柳律师介绍,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作为遗产管理人,范围广泛,包括继承人、继承人以外的人以及法人。在没有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继承人可以共同推选遗产管理人,或者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的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