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上午,在海事部门保障下,150辆金龙客车在厦门东渡现代码头顺利装上利比里亚籍散货船“缪斯”号,将运往欧洲“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塞浦路斯。本次出口的车辆包括35辆锂电池电动车,这是福建省内首次使用散货船载运锂电池新能源汽车海运出口,也国内海运方式的新突破。
传统上,汽车海运出口一般由滚装船承运,出口车辆可以以滚装形式直接驶入船舱,在车辆装卸和运输上都有相对成熟规范的管理体系和法规要求。但是由于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国产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受到国际市场青睐,海运出口需求大幅增加,我国汽车滚装船运力不足的情况逐步显现,滚装船舱位“一位难求”、租金也水涨船高,致使不少新能源车企的出口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并将目光投向市场运力充足的散货船参与运输。
由于锂电池新能源电动车属于《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下9类包装危险货物,当前航运市场大多数散货船并不适装。厦门海事局在了解企业对该类船载危险货物运输要求不熟悉的情况后,第一时间对接企业贸易运输需求,全力整合集约航运要素,加快构建保通保畅服务体系,建立了货主、船舶、码头、船级社等多方信息交互平台,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议,进行法规及技术层面可行性探讨和载运风险评估,并从“船、岸、货”三个方面提出试点散货船载运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出口海运临时安全举措。在解决船舶适装证书不符问题,厦门海事局积极帮助协调外国船级社登船检验,指导船舶取得9类包装危险货物适装证书,促使船舶安全、合法参与锂电池电动车海上运输。
在装船现场,厦门东渡海事处执法人员对电池电量存量、车辆积载、系固绑扎和船舶探火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开辟“绿色窗口”,加快载运危险货物出港和船舶出口岸手续审批,高效保障货物安全出运,实现本土企业对外贸易降本增效,帮助提升海外市场竞争力。
“此次35辆锂电池电动车在厦门顺利通过散装船载运出口,标志着锂电池新能源汽车海运出口新渠道正式打通,也为我省同类企业应对滚装船运力不足现状提供了解决方案,既畅通了出口渠道,也为企业节省运输成本。”厦门东渡海事处象屿海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彭家敏表示,下一步该处将继续聚焦企业需求,发挥海事专业优势,全力保通保畅,促进“双循环”。
新闻来源: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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