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然人”到“对象性的人” ——马克思对启蒙主义“人”观念的超越

  在欧洲封建主义走向崩溃的过程中,天主教所主导的政教体系也随之逐渐瓦解。继之马丁·路德、约翰·加尔文等人掀起的宗教改革浪潮,孟德斯鸠、卢梭、康德等人也开启了轰轰烈烈的现代启蒙思想运动。整个18世纪,启蒙主义的思想先锋们致力于探索国家、政体、自由、平等、人权等关键议题,启蒙所带来的现代理性传统对18世纪后的历史进程影响深远。尤其是对“人”的问题的分析,直接以人的理性驱逐了蒙昧的黑暗,以人的科学取代了宗教的迷信,以人的知识战胜了历史的传说。现代启蒙思想对“人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回答,间接地影响了马克思关于“对象性的人”观念的提出和阐释。从作为现代启蒙思想理想的“自然人”,到马克思劳动异化理论产生之初所提出的“对象性的人”,现代性的“人”的观念从欲望的、被动的、强制的,走向了社会的、主动的、对象性的。在这一过程中,马克思完成了对启蒙主义“人”的观念的超越。

  以卢梭为代表的现代启蒙思想家认为,社会环境是导致人的天性变化的最重要因素,为了培养自由理性的现代人,必须从教育人保持天性,即成为“自然人”开始。何谓“自然人”?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卢梭初步提出了“野蛮人”的想法。野蛮人完全出自造物主之手,漂泊在森林中,不受社会环境影响,是全然自由的。到了《爱弥儿》当中,卢梭的思想进一步完善。“自然人”不再处于完全原始状态,而是生活于社会中、对自由和平等充满向往和热爱的人。“自然人”与社会公民的身份有别,公民是民主国家的成员,而自然人则是社会公民的预备,他不具有固定的社会身份和社会职位,同时可以适应任何职位,因为他是有着完备道德、符合现代性理想的人。在卢梭那里,人的社会性被认为是受生活所迫而强制产生的,如分工合作是人为了获取维持生存的物质而被迫接受的。卢梭提出的“自然人”的历史贡献在于,他将现代人的社会化外壳剥去,使之恢复到动物性的自然状态,开始从自然角度审视“人是什么”。

  纯粹的原始的“自然人”即“野蛮人”,从社会性角度来讲是自由的,但从占有物质资料的角度来说却是受限制的。现代社会最大的进步就在于以社会的限制代替了自然的限制,以让渡出一部分自由为代价,用社会秩序和分工确保了人的生存的稳定性。康德进一步完善了作为现代理想的“自然人”形象,他认为人是理性的存在者,人有自由意志。为使人能够自觉地服从道德,需要不断促进他们对于善的准则的理解与遵循,以便能够自由地生活在自然状态中。康德进一步提炼和强调卢梭“自然人”中内含的自由属性,指出人既是“自然的人”,又是“理性的人”,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达到一种完满的现代理想状态,即成为真正的“自由人”。作为讨论人与人性问题的先声者,卢梭和康德对作为现代理想的“人”的属性的讨论成为18世纪哲学思考的热门话题。1776年,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声称自由的概念是“负性的”(negative),他将“自由的人”定义为“不受胁迫的人”。种种迹象表明,现代启蒙思想家们对“人”的属性的论述,改变了宗教笼罩下人的被动生存的蒙昧状态,开始对作为世界主体的人进行价值重估。

  至19世纪,“人是什么”的问题依然是哲学脉络中庄重而严肃的根本问题。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认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以前的马克思,仍然没有摆脱近代西方认识论范式下对人的本质的先验预设,从而跳出“本质主义”视域下对人的理解,尤其是深受黑格尔“无人身的理性”的哲学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影响。因此,他认为只要认识到人的现实存在是一种不同于人的本质的异化存在,从而一旦扬弃这种异化的现实存在,就可以重新实现人的真正的本质。在《手稿》中,马克思开始把人的本质界定为一种对象性的存在物,这表现在其关于“自由自觉的活动”和“有意识的类存在物”等人的类本质的确证上。

  马克思在《手稿》中指出:“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一个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可见,人之所以是类存在物,是由人的意识决定的。通过意识活动,人可以在理论或实践上把自然界当作自己的精神对象或物质对象,这就使人具有了“普遍性”。同时,人能够通过意识来区分自己与自己的生命活动,并能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就成为人的“类特性”。这种类特性之于生产对象来说,人可以自由自觉地把生产活动和产品看作自己的类生活;之于自然对象来说,人可以把自然视作“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使自然成为他本质力量的确证,并在“人”而不是“物”的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的统一。人的类特性是源于人的对象性的。因此,人的类生活过程,也就是对象性活动发展到“自由”和“自觉”的过程。除了在人与动物的区别中确证人的本质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马克思还在自由自觉的活动中确证人的本质。他认为,在扬弃私有制的前提下,劳动不再仅仅是为了“满足一种需要即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的一种手段”;相反,劳动成为人的“自由的生命表现”。劳动过程对于人来讲,也不再是一种自我否定,“我在我的劳动中肯定了自己的个人生命,从而也就肯定了我的个性的特点”。因此,我既在劳动过程中“享受了个人的生命表现”,又获得了乐趣、愉悦和快感;劳动产品成为我的自由个性的本质被确证和对象化的结果,因而它们“都是反映我们本质的镜子”。

  可见,在前人把人的本质理解为“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的地方,马克思将其理解为在自己的对象性活动中确证自己本质力量的现实主体,理解为在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中体现自己本质的现实存在。这就从根本上纠正了卢梭将一切社会性因素抛开,追求纯粹的“自然人”的过度理想化设想,也将康德“自由人”中的纯粹道德理性转变为可感可触的现实形态。马克思的对象性原则不仅承认人是感性的对象性存在物,而且将人理解为能动的、具有历史性的存在物。在《手稿》中,马克思赞扬黑格尔的伟大之处在于,“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非对象化,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人的对象性活动的历史性规定了人的本质的历史性和社会性:人的对象性活动创造与人相关联的对象世界,而人的感性创造、人的现实的对象性活动得以展开的时间就构成历史,得以展开的空间就成为人身处其中的社会。

  总之,马克思的对象性原则,消解了抽象地理解人和人的本质的形而上学桎梏,从而将对人的理解还原到现实的对象性活动的基础上。只有在人的现实的对象性活动中,在人之对象性活动的历史性和社会性中理解人及其本质,才能真正把握人,并为理解人在私有制条件下真实的对象性关系和对象性活动的异化性质提供理论前提。同时,也为旨在使人从被宰制、被异化的对象性关系和对象性活动中解放出来的共产主义学说奠定基础。

  (作者单位: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


  •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 作者:孟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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