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面临“加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高,小区业主们对物业服务也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近日,莆田某小区许多业主因物业公司清洁不到位、修缮不及时等问题,气愤之下以拒缴物业费的反抗行为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
协商催缴遭遇“减法”
莆田某物业公司在为该小区业主提供了相应物业服务后,也将一张张物业费催缴单送到了业主们手上。然而,该小区业主们以物业公司服务未到位、存在瑕疵为由拒缴、拖缴全部物业费。
支付令助力做“乘法”
荔城法院受理案件后,物业公司决定以免除逾期缴纳物业费的违约金为前提,以拖欠的物业费及公摊水电费等为申请项,向荔城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
荔城法院在收到支付令申请后,立刻对矛盾双方争议焦点进行审查,在确认事实后向被申请人送达支付令。在向小区业主们送达支付令进行催缴的的同时,荔城法院法官向被申请人出示同类案件的生效示范判决,借此让小区业主们正确评估诉讼风险,并依法告知不履行支付令的后果。
案结事了完成“除法”
今年以来,荔城法院共利用“示范判决+支付令”模式成功办结20余件物业服务费欠缴案件支付令,并对于支付令失效案件依法依规做好转入诉讼程序的衔接工作。
【温馨提示】
物业费是物业服务人所提供服务的对价,如果物业服务质量与物业费差距较大,根据质价相符原则,可以依法酌情考虑业主提出的减收物业费等要求,但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了服务,业主就不能以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为由拒缴全部物业费。
延伸阅读
【何为“支付令”】
支付令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非诉程序,针对一些债务已到期、双方无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争议较小案件,由债权人申请、法院制作的向债务人发出限期履行债务的法律文书。作为督促程序,支付令省去了庭审、宣判等程序,具有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突出优势。
来源:正义莆田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