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6月20日报道,日本一家法院周一驳回了一项损害赔偿诉讼,该诉讼主张日本政府对同性婚姻实施的禁令“违宪”,这与去年的一项所谓“历史性裁决”形成对比,那项裁决认定此类禁令侵犯了平等权。
图源:视觉中国
在大阪地方法院的这起诉讼中,三对同性伴侣要求每人获得100万日元(7400美元)的政府赔偿,并主张日本现存的阻止他们登记结婚的制度是“不公正的歧视”。
共同社报道称,大阪法院的上述裁决是继2019年开始有人提起类似诉讼后,日本法院对同性婚姻问题的第二次裁决。
共同社提到,札幌地方法院去年3月裁定,日本的民法和家庭登记法不承认同性婚姻,违反了宪法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保障。当时该裁决被媒体称为是日本性少数群体权益运动的一个里程碑。日本是西方七国集团(G7)当中唯一拒绝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在最新的案件中,这三对年龄30到50多岁、分别居住在爱知县、京都和香川县的伴侣主张,应根据日本宪法尊重个人尊严的原则接受同性婚姻。
共同社称,该诉讼围绕日本宪法第二十四条对婚姻的解释展开,这段法律条文规定:“婚姻只应建立在男女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应以夫妻的平等权利为基础,通过相互合作维系。”
日本政府主张,这段法律条文适用于异性伴侣的婚姻,并未提及同性婚姻,因此针对同性婚姻的禁令不应被视为歧视。
日媒称,大阪诉讼案中三对伴侣的一个律师团队发表声明称,法院没有提供任何令人信服的理由来推翻札幌法院的此前裁决,而大阪的这次裁决是“让同性婚姻的问题保持原样,直到没有更多的讨论,从而对侵犯人权视而不见”。
与此同时,日本司法部一名官员对新的裁决表示欢迎,他说:“法院承认了我们的主张,即民法中有关婚姻的规定并不违反宪法。”
编辑(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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