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校园欺凌行为,法律做了严格划定。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对学生欺凌划定了法律界限:“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法宣君·伴你随行”系列普法直播第三期、第四期陆续开播,“校园君”张警官和李警官在直播中深入浅出地解答了什么是校园暴力、校园暴力的常见形式、校园暴力的原因分析、如何防范校园暴力的问题,从个人、父母、校方、社会的不同角度分析了每一方的责任和义务,使3万余网友详细地了解了校园欺凌,增强了对校园欺凌行为的重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案例
2021年,安徽一名13岁女生在厕所内被两名女生掌掴64次后晕厥,相关视频在网络热传。
2016年,北京市某小学家长在网上发文称,孩子遭到同学的“霸凌”,事后出现失眠、恐惧等急性应激反应。此事在网络上引起广泛讨论,让大家对如何界定欺凌和处置此类行为更为关注。
经历过欺凌的孩子大多会出现心理问题,同时还会伴随缺乏自信、自尊心降低、精神不集中等多种问题。校园欺凌已经成为当前未成年人在学校中受到危害最严重的行为之一。
校园本应是阳光、安全的净土,但欺凌、暴力等行为却屡屡成为让孩子们恐惧的“阴霾”。校园暴力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很严重的负面影响,情节恶劣的甚至能够影响到孩子的人格发展。校园欺凌的形式
常见的校园欺凌现象有哪些
一、肢体欺凌。这是最传统、最容易被识别的欺凌行为。也就是所说的诉诸暴力。比如徒手或者利用工具对弱势同学进行踢打、吐口水、抢夺财物、故意破坏衣服和财物等行为。
二、言语欺凌。这是在同学之间最容易发生的一种欺凌行为。主要方式是以言语的方式来谩骂、取绰号、嘲笑等,如果是取笑同学的家庭、生理缺陷等,则伤害更大。此种欺凌行为较为隐蔽、不易被发现,但是对于受欺凌者的心理伤害,有时比肢体欺凌更加严重。
三、恐吓欺凌。此类欺凌是指,虽然没有产生实际伤害,但是欺凌者通过不断地发出恐吓信号,使受欺者产生持续性、切实的恐惧感的行为。
四、姿态欺凌。这种欺凌虽然没有言语和实际肢体接触的姿态进行欺凌,例如用充满恶意的眼神瞪着对方、在对方面前挥动拳头,这些姿态可以起到威胁的作用,因此属于姿态欺凌。
五、强迫欺凌。比较常见的就是欺凌者强迫受欺凌者去从事盗窃、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欺凌者还会以公开受欺凌者上述行为相要挟,强迫其服从自己。
六、关系欺凌。关系欺凌换一种说法其实就是“冷暴力”。欺凌者通过造谣、散布信息方式说服周围同学,对受欺凌者进行孤立和排挤,使得受欺凌者被拒绝在同学团体之外。受欺凌者会出现焦虑、沮丧、逃避上学或者辍学等后果,最严重者可以引起自伤、自残行为。关系欺凌比较隐蔽,不易发现,伤害性更大。其他的还有文字欺凌、性欺凌、反击型欺凌、网络欺凌等等。
守护孩子身心安全,全社会必须多措并举、持续发力,让孩子懂得道德的边界和法律的底线,懂得是非恶善,明白要为自己的行为担负道德和法律的双重责任。要让制度和法律长出保护孩子的“牙齿”,控制和干预欺凌发生链条中的关键环节,用司法的刚性塑造善良的韧性。
辱骂殴打、强迫脱衣、拍照侮辱……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繁地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一则又一则触目惊心的消息刷新了公众对校园欺凌的认知。下一步,库尔勒市公安局将不断完善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库尔勒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孙诗涵
通讯员 马玲 苏比努尔·艾热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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