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轮台管理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轮台管理部主任张波作专题辅导。
张波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人格权编、合同编、物权编、侵权责任编相关条文内容,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业务,就抵押、质押、留置、担保、债务清偿等规定为干部职工进行了详细解读。专题辅导既有专业的法理解读,又有形象的案例分析,对干部职工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涵,推进依法行政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体系逻辑、法条释义学深悟透,弄懂弄通,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努力为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白娜)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