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黄石市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黄石2起容错免责典型案例并就容错免责相关事项答记者问。
典型案例
一、对西塞山区城管局违规推动渍水点改造工程建设问题容错免责
基本案情:2022年3月16日,我市突降暴雨,西塞山城区出现多处渍水点,其中花园路附近华新地磅房处渍水深度达80厘米,造成严重安全隐患。3月21日,区城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渍水点改造工程,决定直接指定从事市政日常维护的黄石市江龙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先行施工。目前,渍水点改造工程已按计划完工,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容错理由:西塞山区城管局在未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直接指定施工方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但区城管局在应对急难问题时,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先行施工并积极补办相关手续,且没有为个人谋取私利的情形。经区纪委监委集体研究,认为区城管局在解决渍水问题上体现了担当作为负责任的态度,免予问责。
二、对开发区·铁山区政数局违规为招商引资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问题容错免责
基本案情:2019年底,开发区·铁山区招商引进湖北省锐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项目,湖北林海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2020年,因疫情影响及资金困难,该项目暂停施工。2021年,湖北林海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因故不愿继续施工,锐兴公司自行将施工总承包单位变更为王坛建设公司黄石分公司。2022年初,锐兴公司急需通过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融资贷款,但因该项目前后存在两个施工总承包单位,不符合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项目面临再次停工。2022年5月,区政数局得知该情况后报请区工业项目指挥部集体研究,为锐兴公司办理了施工许可证。随后,锐兴公司成功获得融资贷款,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容错理由:开发区·铁山区政数局在锐兴公司未按程序变更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情况下为其办理施工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但其初衷系立足于打破项目建设僵局,助力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且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效果,区纪(工)委监委认定符合容错情形,予以免责处理。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2起典型案例,展现了相关职能部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工作作风,应予支持和鼓励。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容错纠错主体责任,按照“谁问责、谁容错”原则,精准界定容错界限,宽容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答记者问
一、为什么要开展容错免责减责工作?
答:2018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提出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明确了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等情形,这都为依规依纪依法容错纠错提供了重要遵循。
鉴于此,市纪委监委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在坚持“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的原则基础上,积极开展容错免责工作,率先在全省编印100例容错免责案例汇编,发放全市各级各部门学习借鉴、解剖麻雀、探索实践。选择2起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就是旗帜鲜明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迈开步子大胆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二、实际工作中,哪些情形可以容错?哪些情形不可以容错?
答:一方面,对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开拓进取、主动履职、出现失误错误的;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中,因政策界限不明确,先行先试,缺乏经验出现探索性失误错误的;在应对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急难险重任务过程中,主动担当涉险,出现失误错误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中,因着眼提高效率,实施服务机制和模式创新,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失误错误的,等等,这样的情形予以容错。
另一方面,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等等,这样的情形不予以容错。(记者 石教炼)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