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及时澄清正名 护航担当作为

(记者:黄水林 通讯员:阙炜琳)“在村里勤勤恳恳干了十多年,知道自己被举报后心里还是挺委屈的,感谢组织的信任,在会上公开澄清正名后,我心中的石头总算落地了……”6月28日,在连城县塘前乡张地村,面对前来回访澄清对象工作表现、思想认识、生活状态的连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姚某某不由倍受感动,表示今后要更加努力工作。

不久前,连城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人反映姚某某不给其发放林地补偿款、未归还其调运外卖木头利润的问题。

此事关系村集体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塘前乡纪委监察组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通过实地走访、调取资料、查阅账目等方式进行详细核实,发现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为鼓励村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乡纪委监察组采取书面澄清的方式,第一时间向姚某某送达澄清函,并在张地村对姚某某公开澄清正名。

及时澄清正名,护航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连城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审慎稳妥筛选处置信访举报和检举类问题线索,对拟澄清失实问题,经调查核实后,集体研判、逐一审核、层层把关,确保“诊断”结果处置精准,对查否的问题及时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打击,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提供坚强保障。

针对党员干部被诬告或者误告、错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连城县纪委监委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四种澄清方式,为领跑者、担当者、正直者澄清。特别是在换届选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节点,建立“快查快办”绿色通道,对失实检举控告第一时间公开澄清。

除此之外,连城县纪委监委还出台《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办法(试行)》,提出了12条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举措,为依规依纪查核处理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建立为干部澄清正名机制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同时,将鼓励改革、支持创新、容错免责的理念融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确属容错免责范围之内的人和事,一律不予追责或从轻、减轻处分,对予以免责的党员干部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方面不作负面评价,彰显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担当和工作导向。

“澄清正名工作体现了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爱,我们将继续积极稳妥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着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连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悉,去年以来,连城县先后为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地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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