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2名顾客
在菜场买菜时
将他人遗忘的
手包顺手拿走
并私分包内的财物
6月13日17时许
家住崇明区庙镇的施先生
来到上海市公安局
崇明分局庙镇派出所
报警称
6月11日早上5时许
他在庙镇菜场一蔬菜摊位买菜时
随手将一只黑色手包搁在边上
买好菜离开时忘了拿
再返回摊位时
发现手包已经不在了
问摊主也说没看见
施先生讲
遗失的手包内有
现金、消费卡总额近5000元
另有身份证件和银行卡若干
因为前两天忙生意走不开
过了两天才报警
接到报警后
庙镇派出所的民警
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案件侦查
经查
发现当天同时在该摊位买菜的
王某及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随即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
经讯问
王某、宋某两人对顺走手包并
私分他人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两人供述
当日住同村的王某、宋某
同行来到庙镇菜场买菜
恰好与被害人施先生
在同一摊位前挑选蔬菜
王某见施先生离开时
忘记拿走搁在边上的手包
一时起了贪念
趁没人注意
迅速将手包放在
宋某买菜用的购物袋中
此后两人来到宋某住处后
便瓜分了手包内的
3000元现金
及1900余元购物卡
并且
王某要走了手包
其余证件及银行卡留在宋某处
目前
王某、宋某二人因涉嫌盗窃罪
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被盗财物全数追回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
市民群众在商场、菜场、车站、医院等人员嘈杂的公共场所时,一定要注意保管好随身财物,大额现金和贵重财物应贴身存放,有条件的尽量放置在个人物品保管箱中,切记不要随手摆放在柜台、货架、座椅上,防止遗忘或被盗。
值班编辑:吴寅晨、倪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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