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培乐
危险水域的游泳问题由来已久,因为不时出现溺亡事故,管理部门虽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仍存在不少的难度。
野泳者:
自认为熟悉水情
对劝阻不以为然
尽管对野泳的危险性已经强调了无数次,但是很多野泳者都不以为然。“提醒归提醒,该游泳还是游泳。大家都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位在历阳湖野泳的市民表示。
“我们常来,经验丰富,也知道水情,所以基本没有危险,危险的是未成年人和不知道水情的外地人。”一位野泳者者表示,亲水也是一种权利,不能“一刀切”。
还有的人表示,现在市区里能够免费游泳的地方太少,在酒店的游泳池游泳,费用比较高,对他们来说也不合适。所以游泳者建议,要多兴建游泳亲水的场所,让市民在炎炎夏季有更多亲水的机会。不少游泳的人也提到泉水浴场,他们希望在有公开水域的地方兴建游泳场所,既保证了安全,又能满足大家亲水的愿望。
市民:这样对孩子起到不好的示范
在鹊山龙湖采访的时候,附近居民郑女士说:“这里有警示牌写着不让游泳,但这个地方经常有人来游泳,虽然暂时没出过意外,但是存在安全隐患。”附近居民边女士特意提醒:“这个湖很深,下面还有水草,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在黄河边采访的时候,唐先生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我从小在黄河岸边长大,以前打渔人在黄河里游泳,现在没有了。黄河的水流很急,而且水面底下有漩涡,非常危险!要是去游泳的话一不留神就上不来了。”
在历阳湖边,市民朱女士表示,历阳湖所在的位置因为风景优美,不少市民带孩子前来纳凉,但是一些游泳的人肆无忌惮游泳,怕孩子跟着学,而且有的人不太注意形象,也对城市文明也是不好的影响。
而对于公开水域的管理人员来说,现在有时面临尴尬的境地,“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劝说,很多时候光生气了,也是很无奈。”浆水泉水库的巡逻人员告诉记者。砚池旁边的两位保安面临一样的问题,很多时候拦都拦不住,甚至有人说“危险不危险,不用你们管”。
省政协委员:不仅要堵也要做疏的工作
针对危险水域游泳问题,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法水表示,这几年他先后提过《关于防止农村少年儿童溺亡事故频繁发生的几点建议》和《大力建设游泳设施 在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开设游泳课》的两个提案。
农村因为没有专门的游泳设施,孩子们经常去野游,溺亡事件频繁发生,所以他提议要在农村兴建露天游泳设施,让农村孩子也能在安全的环境里亲水、戏水。随着调研的深入,他发现城市里也缺乏足够数量的游泳设施,于是提议要开设游泳课和大力兴建游泳设施。
“既要堵也要疏,要教会孩子们游泳技能,给他们提供亲水的空间,那样比单纯的堵效果更好。”张法水说,孩子们有亲水的天性,一律的禁止难以起到很好的效果,“我希望全省中小学都能开设游泳课,而要开设游泳课就需要兴建必要数量的游泳设施。这些游泳设施上课期间可以供孩子们练习使用,闲置时可以对外开放。”
成年人大多也喜欢游泳,“之所以危险水域有人游泳,这与安全的游泳设施缺乏也有一定的关系。有些地方不是水源地,在不影响水质的情况下,可以像泉水浴场一样提升改建成亲水游泳设施,满足人民群众游泳的迫切需求。”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