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多出的宅基地怎么办?4种情况不用拆

在农村生活,有了宅基地,才算有了根,才能获得更多的惠民政策。但是,这些年围绕宅基地的问题也多了起来,有的人家宅基地面积很大,有多套宅基地,有的人从出生到结婚也没分到一套宅基地。

为了避免出现再出现这些问题和矛盾,也为了保证土地资源不浪费,近些年来提出了“一户一宅”,体现其公平性。

那么,什么是一户一宅呢?

“一户一宅”指的就是一个户主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不能再以这个户名再次申请第宅基地。

但是,土地管理法中也明确表示,允许村民可以在本村够买其他人的房产或者接受别人赠予的房产。需要了解的是,这些房产的宅基地也随着过来了,这就相当于你有多套房产和宅基地。这样一来,有一些人家就有多处住宅了,那么算不算“一户一宅“呢?按现在的土地管理法,仍然算你是一户一宅的。因为,这个户主只申请过一次宅基地,这点要清楚。

那么,如果是被认定是“一户多宅”或者超出规定面积,应该如何处置呢?

一、有偿使用

每个地区对于有偿使用这部分的标准和规定以及收费标准还是有些差异的,都是结合本地的一些情况和现状来制定,我们可以到本地的相关部门去详细咨询。

像有些地区超出“一户一宅”起征点的面积,也就是我们说的多出的那部分面积,实行阶梯式计费。例如,超出规定面积1-50平方米,按每年2.5元/平方米收费;超出规定面积51-100平方米,按每年5元/平方米收费;超出规定面积101-200平方米,按每年10元/平方米收费;超出规定面积201-300平方米,按每年20元/平方米收费。并且,按规定超出部分超过300平方米以上,不鼓励采用有偿使用政策,有可能会被村里收回,具体规定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总之,无论所在地区按那种方式实行,多出的面积都是要收费的,而且,超出的越多,收费越多。对于,哪些面积超出比较大的人家,年年交这笔钱,常年累积下来,也是不小的一笔费用。

二、自愿退出

自愿退出是能够获得一定补偿的,那么具体能够拿到多少呢?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

每个地区的政策是不一样的,也是要结合当地的情况来制定补偿金额,一般会由所在村的村集体开会来决定。说白了,大家得坐在一起商量一下,以免实行起来矛盾重重。

像一些地区,自愿退出每平方能够补偿200-300块钱左右。当然,还会有一些其它的优惠政策,例如,像自愿全部退出宅基地的农户,他们可能已经搬到其它地方或者落户城镇了,只要拿着退出的凭证和村里的证明,就可能享受政府相关的购房优惠政策,作为鼓励。

像一些地区规定,只要村民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买房就可以享受政府的契税补贴以及子女入学等一些优惠政策。所以,有偿退出还是能够获得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的。

其实,在农村如果不是举家搬迁到城市里,很少有会自愿退出宅基地的。

三、拆除

进入2022年以来,对农村房屋实行“四个禁止两个拆除”,具体规定是什么呢?

先来,看一下“四个禁止”

1、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买房落户的前置条件;

2、禁止以合村并镇、合村并居、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强迫农民集中上楼;

3、禁止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拆迁或者强制宅基地流转;

4、禁止违法回收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再来,看一下“两个拆除”

1、年久失修的空心危房要拆除;

2、擅自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要拆除。

下面这4种情况的不用拆,事先了解一下,好心里有数!

1、合法继承的房产

这个不用解释太多,大家都明白,继承的房子是合法的。并且,刚才也提到了,继承过来的房子会连同宅基地一起过来,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不属于一户多宅,村集体是无权收回和拆除的。

2、合法买卖

农村的宅基地可以买卖吗?答案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下面3件事,否则,是不允许买卖的。

第一件事:农村的宅基地只能卖给本村的村民,因为宅基地是归村集体所有,你卖给其它村的村民,村集体怎么能同意。

第二件事:如果,我们这次把宅基地卖了,就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了。因为,这样会违反“一户一宅”的规定,一户一宅的规定,文章前部已经说过了,不再重复说了。

第三件事:我们签了买卖合同,收到钱后,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宅基地使用权主体的变更手续,这样我们才能是这套房子和宅基地的新主人。如果,不办理手续,即使收到钱,这个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子也不是你的,这点非常重要。

我们按以上合法合规获得的房产和宅基地是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的,村集体是无权收回和拆除的。

3、分户造成的一户多宅

分户也是有条件的,有些情况是不允许分户的。例如,独生子女是不能分户,但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现有的宅基地面积就能够满足。所以,一般家里只有一个孩子一般是不给分户的。再有,孩子还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没满18岁也是不能申请分户的。另外,拆迁地区也是禁止分户的。

但是,宅基地也要满足“户有所居”的原则,家庭里子女较多的,结婚后可以另选一处宅基地建房,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分户的,符合“一户一宅”要求。

这样获得的房子和宅基地,村集体也无权收回和拆除的。

4、总面积不超过规定的宅基地

规定,在村里拥有多处宅基地,但所有宅基地的面积加起来的总面积,也没有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这种情况是当地地里条件所限制的,是允许存在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不会被拆除。

但要注意,要有合法的手续,没有手续的要补办相关手续,没有手续肯定是不行的。这种情况一般村里不只有一家,按村里要求补办就行了。

全文完,都看到这了,麻烦您帮忙转发一下,让更多的人了解,谢谢您了!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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