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掘古墓葬罪案件,对盗掘苏州14座古墓葬的王氏三兄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至九年不等,并处罚金,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主犯王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次盗掘古墓葬罪案案发源于一次护林员负责任的巡逻。2017年1月,横山公园管理处的护林员张龙根像往常一样巡逻时发现,有一处土堆很松软,有点不同寻常,他走近查看,发现有一个盗洞。“我赶紧向我们管理处的主任杨英汇报,在她的指导下,我们迅速报了警,并向苏州市文物局报告了情况”。张龙根回忆说。
案发后,林业部门、公安部门和文物部门通力协作。苏州市文物局、市考古研究所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人员前往现场查看情况。经勘查,现场发现被盗扰墓葬5座,位于山顶1座,东侧山麓4座。其中,山顶被盗墓葬为大型石室土墩墓,被列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点。该墓顶部发现盗洞一个,洞口直径约2.3米,洞深6.4米,已经到达墓葬底部,有黑色木炭和红烧土被挖出。根据考古所在苏州地区的发现,此类墓葬一般随葬有印纹硬陶器、原始青瓷器、玉器、玛瑙器、绿松石器甚至青铜器。
现场勘察
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此为一处专业盗墓团伙所为,对墓穴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盗掘古墓葬的行为还对墓葬本体造成了直接、严重的破坏,修复、维护需支付大量费用,挖坑盗掘的盗墓方法严重破坏了古墓葬文物本体和环境。经鉴定机构鉴定,案涉被盗古墓葬系苏州地区商周时期至清代的古墓葬,对于苏州地方的历史、文化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经过调查,作案的是来自浙江的王氏老乡三人。2016年至2017年,他们多次在苏州虎丘区的何山、横山、观山以及吴中区凤凰山等地盗掘,破坏商周至清代的14座古墓,将盗掘到的玛瑙手镯、玉簪、断剑等文物交他人销赃,造成文物丢失、损毁。
为了尽快协助警方破案,将罪犯绳之以法,苏州市文物局积极配合警方,做了大量工作。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文物处处长翟苏黎告诉记者,“第一时间我们就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察,勘明案情,确定盗墓情况,并及时将案情和专家判断致函公安部门,协调案件紧急处置事项和后续侦破诉求。”
“在破案间隔期文物属地部门加强巡查和公安部门联动,公安部门破案后,依托苏州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的便利,及时准确为公安和检察院部门提供司法证据和专家意见,推进案情侦破和诉讼进度。”翟苏黎说。
为维护正常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国家文物和文化的完整性,虎丘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犯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王氏三兄弟等人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至九年不等。公诉机关认为该犯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公共利益,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对被盗墓葬的鉴定、修复、维护费用进行了赔偿。
“此次判决有力打击了文物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我们将严守文物安全底线,对文物犯罪‘零容忍’。”翟苏黎表示。
苏州文物资源丰富,近年来,苏州市文物部门牢固树立文物安全首位意识,全面构建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深入开展文物平安工程,在依法保护文物,维护文物安全方面采取积极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中,苏州文物部门完成第八批市级以上文保单位以及第五批控保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划定工作和各级文保单位、控保建筑产权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同时,深入开展文物平安工程,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文物保护工程建设,2020年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安排983万元专项资金投入文物维修和安防、消防、防雷达标建设,实施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抢救性保护、虎丘塔预防性保护,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等重点项目,一批重要文物得到妥善保护。
苏州市文物局副局长陈瑞近带队赴吴江区开展文物安全专项检查
为了压紧压实文物安全责任,苏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常熟市、姑苏区、高新区等地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明确了文物安全工作专员。市政府与各板块、各板块政府与镇(街道)、村(社区)和文博单位逐级签定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将各级政府的文物安全主体责任、文物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各类文保单位的直接责任一一明确到位。
守护文物安全不能仅仅依靠文物部门,苏州市文物部门积极建立文物安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苏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建立文物与公安、消防、资规、住建、园林、气象、民宗等部门的长效合作机制,形成文物保护工作合力,并及时调整成员名单,将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增加进入文物保护管理队伍。
苏州市文物局联合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消防救援支队、气象局防雷中心等单位检查文物安全
2022年初,苏州市文物局会同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文物资源保护联动协作的意见》,在线索移送反馈、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执法监督等方面协同配合,共同打造文物保护的苏州样板。与此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保护,发展了一批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以姑苏区为中心开展社区巡查,实现了文物安全防控的网格化管理。
文物安全检查制度先行。苏州市文物局制定《苏州市文物安全检查工作规程(试行)》《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办法(试行)》《苏州市文物建筑安全防范检查要点(试行)》等文物安全管理制度,敦促各级文保单位建立内部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通过不间断的检查督查推进制度落实,全面排查安全隐患。2020年以来开展了文物安全月月查、重要节点专项查、相关部门联合查、板块之间相互查、群众举报重点查等多种安全检查,苏州市各级文物部门共检查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2200余处,实现了市区文保单位安全巡查全覆盖、无死角。
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苏州文物部门将守牢文物安全底线,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做好文物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江苏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展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试点工作,不断压紧压实文物安全责任链条。要深入实施文物平安工程,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增强隐患排查和防护能力。要开展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要持续推进大型基本建设考古前置改革,推动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协同发展。要扎实开展江苏苏州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作用,推动形成文物建筑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工作新局面。(李瑞)
来源:国家文物局微信公众号
编辑:肖维波
审核:张硕
终审:李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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