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真心尽力促执行 司法救助显温情

“感谢人民法院!感谢执行局!这笔司法救助金就是我们家的救命钱,这是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啊!”仇某对安化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动情地说道。2016年7月,被执行人郑某因怀疑其妻子与申请执行人仇某有暧昧关系,两人发生打斗,郑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仇某身体刺伤成轻伤二级。经法院判决,郑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附带民事赔偿5万余元。郑某系外省人员,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另一边,仇某出院后一直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加之父母常年重病卧床,家庭生计面临急迫困难。

考虑到仇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标准,安化法院积极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将该案及另四案上报至县委政法委。6月27日,县委政法委组织法、检两院召开司法救助调度会,对上报的案件情况和申请执行人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考量,并决定对仇某等七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救助资金20余万。

近年来,安化法院始终秉持高效执行、善意执行理念,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的意识,不断加大对困难申请执行人的帮扶救助力度,积极争取县委、县委政法委等支持,多方筹集执行救助金,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新途径,并严格按照司法救助相关文件要求,从严审核救助条件、救助金额,严格规范执行司法救助程序,对执行救助金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发放,最大限度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妥善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不能的问题,让司法救助工作成为汇聚温暖人心的法治力量。(通讯员 李博  姚晶  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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