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23亩“撂荒地”复耕复种

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近日,四川崇州法院调处了一起涉及基本农田23.15亩的案件。

今年5月,崇州法院受理了白头镇某社区29户村民诉被告吕某等人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纠纷,涉及基本农田23.15亩。

吕某等人于2013年起租赁该23.15亩基本农田用于打造稻虾养殖观光园,租期15年。因未能有效管理,23.15亩基本农田自2017年起成为“撂荒地”。29户村民怒将吕某等人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给付2019年起拖欠的租金,并将案涉耕地恢复原状。

崇州法院积极参与耕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对案情进行深入了解后,联合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制定调处方案,与双方当事人反复进行沟通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土地流转合同”,被告在2022年6月30日前将所欠租金全部付清并将所租土地全部复垦还耕后交还村民。

案涉23亩基本农田位于崇州市10万亩粮食高产稳产高效综合示范基地核心区域,必须按期复垦复耕。6月21日,崇州市人民法院、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及当地社区干部至案涉地块督促复垦还耕,确保23亩“撂荒地”全部复垦复耕。

(图片由崇州市人民法院提供)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