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内蒙古拟招聘“特岗教师”1000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1号)精神,2022年我区拟招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1000名,通过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学校任教,逐步优化农村牧区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牧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招聘对象为: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内蒙古生源。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招聘条件除基础条件外,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近3年毕业(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报考乡村小学“特岗教师”岗位。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同或相近。报考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标注为“是”)可以参加特岗教师招聘,持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考;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报考;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两科《合格证书》报考。按照教师“持证上岗”要求,通过招聘的上述考生可以先按报考岗位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用人单位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先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办法:“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同管理。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特岗计划”一次性未完成的计划,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或二次招聘,根据各盟市需求确定。二次招聘不再另行组织笔试,使用本次笔试成绩。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向社会公布后,第一次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自治区将根据各地未完成计划及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面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拔进入面试。具体补录时间等事项,根据各地需求另行通知。

“特岗教师”实行聘任制,服务期3年,“特岗教师”在招聘和服务期内实行全程资格审查。

按照要求,各盟市和旗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保证“特岗教师”的各项费用及时足额发放。(记者 杨志伟)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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