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起纠纷 法院调解促和谐

以结婚为目的,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和巨额赠与款,后来如果女方拒绝和男方结婚,那么彩礼和巨额赠与款怎么办?6月28日,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原告金某与被告何某通过微信聊天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22年3月,被告何某向原告金某索要彩礼5万元且原告还为被告购买了价值约2.4万元的苹果手机及金首饰;在交往过程中,原告发现被告还与他人谈恋爱,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财物7.4万元。

本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在认真听取双方对案涉款项返还问题的陈述和意见后,本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劝导双方当事人控制情绪、心平气和、换位思考解决问题。承办法官从法律、道德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的耐心解释,原、被告双方都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各自的难处,双方当事人同意接受法院的调解建议,最终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人民币5万元,原告当庭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在审判实践中,婚约财产纠纷是双方当事人矛盾非常尖锐的案件类型,案件诉至法院前大部分都是双方当事人已经产生较大分争,矛盾不可调和。本院在受理家事审判纠纷案件中,一直将最大程度消除矛盾、实现和解作为家事审判的解决目标和价值取向,在案件审理中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法官情怀的柔性有机结合,通过法理情多角度耐心释法明理,化解双方矛盾纷争,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落实到审判实践中,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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