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1日,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非法采砂、在违法采砂现场装载河砂,屯昌2人被罚款3万元。
据悉,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6月2日对屯昌陈某召非法采砂案、屯昌陈某耀在违法采砂现场装载河砂案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12月13日17时许,陈某召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擅自到屯昌县中坤农场16队附近河道处利用柴油抽砂机抽砂的方式从事非法采砂活动,陈某召对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陈某耀到南坤镇中坤农场16队附近河道处违法采砂现场装载河砂的活动被南坤镇行政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查获,陈某耀对违法采砂现场装载河砂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商报记者注意到,6月29日,陈某召被没收一台常联发牌柴油抽砂机、罚款20000元;陈某耀被没收5立方米的河砂、罚款10000元。
【责任编辑:陈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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