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新闻讯(霍小红)6月30日,辛家沟镇召开“七一颂党恩·喜迎二十大”主题活动暨新民风表彰大会。
会上,辛家沟镇全体班子成员为达到50年的党员同志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向老党员致以亲切问候和崇高敬意。号召广大党员要以“光荣在党50年”的老同志为标杆和榜样,传承发扬老党员信仰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守初心、服务人民的深厚情怀,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胆魄风骨,心有大我、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艰苦奋斗、勤俭朴素的革命本色,为推动辛家沟镇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大会表彰了辛家沟镇“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美丽庭院示范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志愿者、致富带头人、脱贫致富模范等26名新民风建设先进模范,并颁发荣誉奖牌和奖品。激励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树立家庭美德、遵守职业道德、践行社会公德、涵养个人品德,在全镇能形成在“崇德向善、担当实干、奋发作为”的文明新风尚。
随后,与会人员一同观看了辛家沟镇干部职工和群众自编自演的文艺节目,给现场观众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文化大餐,奋进高亢的旋律与经久不息的掌声久久回荡在整个会场。
制作:尚艳艳 编辑:韦江江 审核:任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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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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