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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猛犸新闻收集编辑:猛犸新闻
这两天,大家除了大雨,最关注的应该就是就是新京报报道的罐装车混装煤制油和食用油。
调查发现,很多罐车司机为了节省几百块的清洗费,换货之后,根本不清洗罐体,直接装运食用油。而这已经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那你说老百姓后怕不后怕?民以食为天,当然后怕了。
那这个事到底责任人首先是谁呢?目前,文中提到的“汇福粮油”和“中储粮油脂天津公司”,这两家企业都发了公告,其中就提到:销售食用油的合同里约定的都是买家自提,罐车也是由买家雇来,食用油装上车之后,油的品质他们不再负责。
举个例子,就好像打酱油。假如是我拿了一个大桶,我去粮油店批发一桶酱油,然后回家分成小瓶装,再卖给街坊邻居,那我这个桶不卫生,谁来负责?粮油店要不要检查?还是全部责任在我这个二道贩子呢?
再进一步,假如附近的包子铺、蛋糕房用了我的油做包子蛋糕,出了质量问题,粮油店和我要不要负连带责任?
这就要回到食用油运输法律是怎么要求的?一篇文章说,目前我国在食用油运输方面,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只有一部推荐性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注意这不是强制。
我们再来说市场监管,目前食品监管的主要侧重点,一个是生产环节的检查,符合标准的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一个是最终产品上市前和上市中的抽样检查。运输环节的问题,是目前食品监管的一个漏洞。记者的报道其实就是揭开了这个漏洞。
是不是漏洞?我不好下结论。但是有一点,必须追问!
这些被污染的食用油都被卖到了哪里?
那些罐车司机该不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疏于防范和管理的企业该不该对消费者做出“惩罚性赔偿”?
《锋评》很关心
大象新闻记者:夏继锋 摆向光 郑北周 王笑薇 丁阳 赫明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