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罗星)在6月30日下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迎“七一”重温入党誓词集中宣誓暨英模事迹报告会上,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安明代表肃州区检察院作英模事迹报告,报告以“强化使命担当,依法能动履职,奋力书写新时代平安建设的‘肃检答卷'”为题,讲述了“全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肃州区检察院的先进事迹。
酒泉市肃州区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是连接新疆、青海、内蒙等省区的通衢重镇,国家能源战略通道,维护政治安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2017年以来,肃州区检察院在省市院和区委坚强领导下,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融入“大平安”创建格局,落实落细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深入贯彻“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健全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全面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扛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我们坚持以检察之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236件7921人,从严从快办理全市首例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案,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犯罪。在省市院坚强领导下,肃检干警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过硬的业务素能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成功办理了敦煌胡氏兄弟等重大涉黑恶案件,禾中控股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骗取老百姓“血汗钱”“养老钱”的重大涉众型经济犯罪,中央环保督察的金塔北河湾环境污染、阿克塞风华矿业非法占用农业地等重大敏感复杂案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3亿元,全情护佑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我们坚持以检察之力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这些年,肃州区检察院始终活跃在公益保护的第一线,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5件,追索国家损失及治理修复费用超过1亿元,社会广泛关注的戈壁生态农业、校园周边安全、公共安全、文物安全、生态环保等问题,通过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均得到有效整治和有力保护。牵头开展种子产业和种子安全保护专项行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30件,督促劝退无资质企业78家,铲除侵权种子2000余亩,督促兑付历年拖欠制种款2900余万元,全区20万制种农户受益,146家制种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涉种信访纠纷显著下降,实现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社会广泛赞誉、党委政府高度肯定的多赢共赢效果。近年来,办理的3件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7件入选“千案展示”,8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我们坚持以检察之能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大局
创新开展“检网融合”,检察干警下沉基层网格,双向贯通了服务群众和依靠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平安建设融网创建、民生维权融网保障、依法行政融网推进、公共利益融网守护、法治宣讲融网开展、为民实事融网落实”的“六融共治”模式,推动检察工作和新时代社会治理互融互促。创新开展相对不起诉对象社会实践活动,联合区委宣传部,依托全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被不起诉人参加疫情防控、交通劝导、社区义工等文明志愿活动,引导其履行社会责任,更好地回归和融入社会。创新打造“检·和”为民服务品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律师和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搭建多元联动化解平台,实现“一站式”化解,连续多年未发生涉检赴省进京信访。
我们坚持以检察英模精神浸润初心再出发
以“甘肃省优秀共产党员”韩育民同志为标杆,在检察英模精神的激励感召下,肃州区检察院全体干警锚定“跳出酒泉看肃州检察,在全省争取领先,在全国争当先进”的奋斗目标,奋发作为、追赶超越,涌现出了“全国平安之星”“全省十佳公诉人”“酒泉最美人物”“肃州十大杰出女性”等先进典型。肃州区院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平安甘肃建设先进集体”“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中央、省市区荣誉37项,15个集体荣立二等功、三等功,树立了肃州检察开拓创新、司法为民、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
栉风沐雨见肝胆,砥砺奋进再扬帆。荣誉的背后承载的是维护稳定、守护安宁、护航发展的职责使命。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笃行,弥足珍贵。肃州区检察院将牢记初心使命,胸怀“国之大者”,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能动履职,止于至善,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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