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刷单赚高抽成?犯下走私毒品罪

为赚取高额刷单抽成,同安一男子竟答应帮忙从国外购买违禁药品,最终因构成走私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个月。

去年7月,曾某在网络上寻找高收益的刷单群,在一个群里遇到一个买家,对方表示只要曾某帮忙从国外网购一批违禁药品,就可以获得1500元的抽成。

明知道购买违禁药品是违法行为,但曾某经不起暴利诱惑,根据买家的指示,在网上以4500元的价格购买了10瓶违禁药品,并约定从德国跨境邮寄至同安区某地。去年8月,厦门海关所属邮局海关例行检查时查获这10瓶药品。民警对该药品邮寄地址进行布控,将前来取快递的曾某抓获。

经检测,这10瓶药品均含有“咪达唑仑”成分,该成分具有镇静催眠作用,临床上用于治疗失眠症,也可以用于外科手术或诊断检查时作诱导睡眠用,被我国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控。此类药品与酒混合,会致人昏迷长达数小时,没有意识和记忆,不法分子通常在受害者失去意识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是典型的第三代毒品。

随后,该案移送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曾某从境外购买并邮寄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入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走私毒品罪。最终,曾某被依法判处上述刑罚。

文/厦门晚报记者 陈万泉 通讯员 同检 漫画/刘哲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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