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螺蛳1490斤 3男子被刑拘

在禁渔期、禁渔区内,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3名男子使用螺耙在金水河里耙括螺蛳,被公安、农业联合巡查小组现场抓获,查获渔获1400余斤。近日,武汉江夏警方破获该起非法捕捞案件,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6月29日上午11时许,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法泗派出所民警联合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金水河沿线例行巡查,巡查至金水河卫东段段时,发现3名可疑男子正用螺耙在金水河里耙括螺蛳。既是禁渔区,又是禁渔期,执法人员当即将他们抓获,当场收缴3套螺耙,查获14麻袋非法渔获物1490斤。

经过江夏区农业农村局鉴定,3人使用的螺耙属于耙刺类禁用渔具,由耙杆和囊括型铁网组成,其利用锐利密集的钩耙在河底拖曳,将螺贝类耙括入网,破坏渔业资源,对河底生态环境和底栖生物危害较大,是明令禁止的禁用渔具。

三名男子供述,他们是洪湖人,在网上购买了螺耙,并多次驾驶三轮车在金水河里进行非法捕捞活动。3人虽知道金水河禁止捕捞的相关规定,却抱有侥幸心理。

目前,4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武汉江夏警方提醒:江夏区人民政府发布了相关通告,长江通江支流金水河等天然水域为禁渔水域。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切实保障辖区水域生态环境,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李鹏程 徐飞 张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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