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严格规范北京市减刑、假释工作,近日,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牵头,会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共同举办“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同堂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罗智勇、最高人民检察院驻司法部燕城监狱检察室主任张书铭和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李静授课。
北京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凤德在开班动员仪式上指出,减刑、假释案件应从刑罚执行机关的报请、检察院的监督到法院的审判,全流程贯彻落实实质化审理的要求。本次培训将进一步凝聚“法检监”三部门在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工作中的共识,进一步推进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的统一,实现资源的共享与有效整合,为开创新的工作局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市监狱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世珍表示,北京高院综合协调、用心组织本次高质量培训,将对“法检监”三部门在减刑、假释工作中凝聚共识、实战实训、共享成果、提升执法水平提供有益帮助。
《意见》起草人之一,最高法院审监庭副庭长罗智勇从《意见》出台的背景、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关键之举、程序探索、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对《意见》进行深入解读。罗智勇指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要通过建章立制织密制度之网、垒实措施之台。“法检监”均应严格依照《意见》要求办案执法,让减刑、假释工作走向严正规范。
最高人民检察院驻司法部燕城监狱检察室主任张书铭从大数据思维、大数据方法的角度对《意见》进行解析。张书铭提出,目前减刑、假释工作的大数据使用存在未被有效激活、未实现充分共享等问题,“法检监”三部门应注重在减刑、假释工作中引入“案件化办理”和“大数据思维”理念,通过科学选取数据、能动采集数据、建立关联数据库、精准分析数据、完善证据链条,深入推进实质化审理。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李静从减刑假释的性质和功能、《意见》的内容和基本要求以及如何贯彻落实实质化审理等方面进行解读。李静强调,实质化审理要从源头做起,并通过加强文书的释法说理、对罪犯的教育、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和及时修订相关规范等途径,将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北京高院立足“全面排查整治、深入调研督导、增强制度供给、完善配套机制”四位一体模式,以“全员覆盖培训机制”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下一步,北京法院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的横向协作,实现资源的共享与有效整合,持续强化全市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切实推动该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打造新局面。
摄影:王楠迪
编辑:汪希 姚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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