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湖面赛艇训练相撞致受伤,法院判决学校承担55%责任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杨旖旎

实习生 彭佳妮 王伟龙 郑毅

武汉某体育学校两名学生在东湖上展开赛艇训练,两船意外相撞,导致学生小真受伤。小真将学校、同学小亮告上了法庭索赔。经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审理,判决小亮承担35%的责任,学校承担55%的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通讯员拍摄)

小真和小亮是武汉某体育学校学生,2019年7月10日早上,两人在各自的教练安排下在东湖中间的位置围绕东湖岸边进行水上赛艇训练,两人均是背向对方行驶,小真划完第一个四公里训练后到达计时台附近水域时,被小亮的划艇直行撞到,导致小亮落水,而小真身上多处受伤被送医治疗。小真出院后,找到小亮以及学校协商赔偿一事,三方未能谈妥。2021年1月,小真将小亮、武汉某体育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19万多元。

法庭上,小真称自己在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东湖水上赛艇训练,训练时他在正常航道行驶,后被小亮的船撞伤。小亮辩称,事发时,学校组织了三支训练队同时进行训练,而且东湖水面为一个空旷水域,水域上面并未设置任何航道。两人均为背对背训练,当时他们都在没有任何航道警示标志的水域进行训练,两赛艇相撞是无法预见的,并且双方均由教练指挥,如有特殊情况,教练员也会通过扩音器提醒队员,而事发当时小亮并未听到教练员的提醒,因此小亮无法预见突发状况。小亮补充道,小真受伤后他已经垫付了部分医疗费。

武汉某体育学校称,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认为小真属于自愿冒险行为,不得要求其他参加者承担责任。认为小真作为一名专业优秀体育运动员,对水上赛艇训练活动中固有风险性具有足够的认识,应当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及时规避危险,小真在比赛中未尽到一般人的合理安全注意义务,自己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武汉某体育学校作为专业的体育教育机构,在进行赛艇训练时,存在严重的教育、管理失职,未在训练场地东湖湖面上设置任何浮标、划定训练航道、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和缓冲区域,事发时训练的水域本身有很大的危险性,学校未能保证教学训练场地的安全。另外,小亮和小真的教练承认各自的训练路线有相撞的可能,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但两人还主张其采取过防范措施,一是在湖边观察,发现有碰撞会及时用扩音器喊话提醒,二是在训练时会安排教练驾驶救生艇在水面进行跟踪和救援。但两人均承认事故发生时均未喊话提醒,两人也均在岸上。事故发生后才得以发现。因此,法院判决小真自己应当承担10%的责任,小亮承担35%的责任,学校承担55%的责任。

2022年1月,此案宣判,法院判决学校赔偿小真14多万元,除去此前已垫付医疗费,小亮赔偿5千多元。(全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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