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南昌市教育局发布“十不准”!

7月5日

南昌市教育局发布重要消息

为认真做好2022年全市中招工作,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南昌市教育局特制定以下“十不准”

一、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准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不准提前签约或承诺录取。

二、任何学校不准干扰或限制学生志愿填报,不准收集或掌控学生志愿填报密码卡,不准强制学生将某校作为唯一志愿填报。

三、任何学校不准设置招生障碍,义务教育学校不准为本集团高中招生封锁生源。

四、任何学校不准进行虚假宣传,不准发布不实招生信息。

五、任何学校不准以发放高额奖学金、免收学费、以分数档次差异收取费用等手段抢拉生源。

六、任何学校不准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准超计划招生和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准招收借读生。

七、各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公布的分数线进行招生,任何学校不准招收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下的学生。

八、各学校之间不准混合招生,学生录取学校、就读学校及学籍所在学校要确保一致。

九、任何民办学校不准预收任何费用,不准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十、任何学校不准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中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 本科上线率”“一本上线率”、升入“双一流”人数等信息。

请各县区、各学校严格落实以上“十不准”要求,市教育局将开展招生工作专项督查,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将严肃予以查处。如有学校违反上述规定,欢迎家长、考生来电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科 0791-83986480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 0791-83986476

市教育考试院中招科 0791-86213989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91-8398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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