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茜 实习记者 闻海彤 通讯员 王栋 胡永绪 青岛报道
7月2日至3日,青岛城阳交警结合上级统一行动,在辖区开展整治行动,集中查处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两天内,城阳全区共出动警力62人次,警车17辆次,查处饮酒驾驶18起,醉酒驾驶4起,其他违法行为47起。
7月3日21时35分,城阳交警在辖区宁城路与明阳路夜查时,一辆苏H牌照小轿车驾驶人涉嫌酒驾被民警依法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8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抽取血样后强制酒醒。
据驾驶人刘某某称,他当天晚上去客户家要账,客户请他喝了两瓶啤酒,饮酒后开车上路,返程途中被民警查获。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同一时间段,在环城北路,交警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行驶缓慢,形迹可疑,随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检测,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62mg/100ml,涉嫌酒驾,被民警依法查获。
据驾驶人田某称,他当天来青岛出差,晚上与客户在城阳吃饭,期间饮酒,之后开车上路,在返回宾馆途中,被民警查获。
田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被城阳交警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通过此次交通管治活动,为广大市民敲响了警钟,进一步筑牢了城市的交通安全防线。城阳公安交警将继续常态化严打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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