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罗城镇: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在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罗城镇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主题宣传活动,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动平安罗城建设向更高水平方向发展。

开展专题讲座,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各村“两委”干部共计人30参加《社区矫正法》专题讲座。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紧紧围绕立法背景、法律适用范围特别是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章节等方面,详细地讲解村干部作为矫正小组成员在协助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中的重要作用,与司法所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用好普法阵地,扩大宣传覆盖。在院内设置宣传点,通过悬挂条幅、制作展板、发放宣传页、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群众耐心讲解《社区矫正法》的主要内容、实施的重大意义、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方式及帮扶措施等。宣传《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对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关注和监督身边的社区矫正对象,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彩页1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3余人次,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参与率。

强化交流考核,提升矫正质效。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题学习,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对《社区矫正法》中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述享有的合法权益,并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需要遵守的各项规定作了再次强调。并组织开展知识测试,重点涵盖了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管理教育规定、享受的权利、应尽的法律义务、奖惩措施等。

今后,罗城镇将继续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推动《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再深入,做到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和配合度,全面夯实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段玉睿 周学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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