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壁垒,大数据跑出办案“加速度”

6月30日,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在全省试运行。该平台依托数字福建建设优势,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统筹政法部门办案业务网络联通、系统贯通、数据融通,实现跨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业务协同办理、办案流程再造,节约办案时间和成本,让“数据多跑路、干警少跑腿、流转更安全、执法更规范”。目前,包含审查逮捕、移送起诉、一审公诉、电子换押和提讯提解四个业务流程共计166个协同节点,已上线试运行。一方录入、多方共享,提升办案质效6月以来,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已先后在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部分政法单位试点运行。网络联通、系统贯通、数据互通,不用重复扫描案卷材料,不用重新适应办案系统,让办案一线政法干警切实感受到减负。“曾有一起案件,卷宗多达700多册,全部扫描前后花费一个月,现在不用再重复扫描案卷了。”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需将案卷每一页扫描至检察机关办案平台,费时费力。如今,公安阶段形成的电子卷宗随案移送,可直接为检察、法院办案系统复用,节省大量扫描时间。试点期间,采取案件以线上移送案件信息和电子卷宗为移送时间的方式,实体卷宗视情适时移送。“平台收到电子卷宗即可受理,案件信息不用再次手动输入,效率明显提升。”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介绍,不用登录法院系统办案系统,就能将公安、检察机关同步移送的完整电子卷宗“一键下载”,将立案情况“一键反馈”,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的确为工作带来便利。除了立案审查,办案平台还兼具简易、速裁和普通程序的选择与转换、发送开庭通知、定期宣判、反馈结案信息等功能。据介绍,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遵循“不替代各家办案系统、不改变干警办案习惯,不重复登录和录入、不重复扫描文书和卷宗,监管到位不越位”的原则,通过构建中心平台、监管平台和子平台,打通政法各部门现有办案系统的信息传输通道,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业务协同办理、办案流程再造,有效提升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6月1日至30日试点期间,办案平台已流转协同办理案件293件,电子卷宗随案移送293件次,其中公安机关发起协同案件99件,检察机关全部受理,并发起协同案件194件,法院全部接收,已判决34件。网上流转、全程留痕,提升司法公信6月1日下午,鼓楼区法院通过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收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件。通过办案平台可以看到,承办法官在几日内先后向区检察院送达了适用简易程序、开庭通知、一审结案反馈等文书材料。6月24日一审判决生效后,又向省监狱管理局推送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信息。办案平台上,多个政法部门之间的业务流转、对接情况和办理进度,每一起案件都清晰可见。办案平台打破了政法各部门业务系统之间现存的数据壁垒,实现政法跨部门办案协同、工作协同、便民协同。“在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我院专门组建工作专班,配合做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业务标准编制、法院侧业务系统软件对接改造、平台软硬件设施部署等工作,确保对接顺利。”省高院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据介绍,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立业务数据标准、运维保障和网络安全等配套体系,逐步推行“单轨制”网上协同办案,构建执法司法办案大闭环,一体推动案件全程网上办理、智能辅助提升效能、执法监督及时跟进,驱动跨部门办案整体性流程再造、系统性机制重塑,进一步提升福建政法业务协同化、智能化水平。同时,通过数据融通,实现我省政法跨部门案件协同线上办理、汇聚融合案件全生命周期的完整数据,形成案件信息画像,为构建案件信息的知识图谱和案件数据深度挖掘利用打下基础。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高院

责编:王梓娴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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