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聘,“进过方舱的不要,阳过的不要”?这种偏见不要有!

近日

个别新冠康复者

在求职时

遇到让人费解的“歧视性指标”

引发网友热议

今年春天

湖北十堰的陈峰(化名)来到上海

在方舱医院工作时期被确诊为阳性

6月1日治愈出院

本该迎接新生活的他却发现

在他加的几个微信兼职群里

不管是电子厂、

还是保安、快递分拣员等

都在招聘要求里写到:

“阳过的不要、进过方舱的不要。”

“阳过的不要,去过方舱的不要”

陈峰把自己的遭遇

发在了和其他方舱工友一起建的微信群里

很快就有其他人回复

表示也遭遇了和他相类似的情况

曾鸣(化名)表示他

去过松江车墩的一些劳务公司

对方要求当场查验

近两个月的核酸检测记录

同时

在上海浦东松江部分劳务中介发现

一些公司都“不要阳过的”

其中上海某项目保安的招聘信息中

明确标注了不接收“阳过”的人员:

去过方舱

确诊过阳性的不要

疫苗最少两针,最好三针

不少网友表示

确有此事

有网友说

这就是招工歧视

个别网友认为

这样做也有企业的考虑

有网友担心

这样还有谁会去做志愿者?

也有网友呼吁

这样的事必须妥善解决

企业别戴着“阴阳”眼镜看人

抗击疫情已有段时间,我们对病毒的认知也今非昔比,感染病毒从来不是什么“原罪”,对康复者区别对待更无法理解。在就业过程中设置如此门槛,无疑会对曾经的感染者造成了二次伤害。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也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专家也曾证实过,“新冠患者治愈出院、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后,他们体内已产生相应抗体,根据疾控专家研究,目前还没观察到造成传播的案例。”

用人单位歧视新冠康复者,心中无情、脑中无知、目中无法!别戴着“阴阳”眼镜看新冠康复者,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认真努力生活的人。

,让更多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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