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大厅对市民开放

一站式服务,高效快速,7月4日,沈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大厅启用。市民如果有行政复议方面的业务,可以到这里办理。大厅宽敞明亮,并且每项都有专人服务,非常方便。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方便申请人办理行政复议及人民调解、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相关法律事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和《沈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沈阳市司法局决定正式启用沈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大厅,地址在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36号,7月4日起对外试运行。原沈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地址,即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C座712室,将于2022年7月15日起停止对外服务。

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记者 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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