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阳新公安民警,是你们给了我女儿第二次生命!”6日上午,已经将孩子转院回到江西宜春家乡的李先生在电话里不停地向王质道谢。
王质是阳新县公安局排市派出所民警,宜春人李先生为何要向他道谢?事情还得从一天前杭瑞高速服务区上“惊险”的一幕说起。
7月5日上午11时18分,排市派出所接到李先生报警,其孩子在杭瑞高速服务区内突发疾病,急需送医抢救。
时间就是生命,民警王质等人火速驾车赶到现场。
经了解,李先生一家四口驾车从宜春市前往武汉,在杭瑞高速服务区内休息时,其两岁女儿突发心脏病,需立即前往医院急救。而此前呼叫的急救车辆尚在路上,担心耽误治疗时间,李先生便向公安机关求助。
“照顾好孩子!上车,赶路!”看到女童面无血色,嘴唇惨白,王质当即让李先生及其家人上车,驾驶车辆赶往阳新县城方向。
民警开启警灯、鸣响警笛,为李先生的车辆开道,并联系急救车辆于木港高速口处对接。
期间,民警及时向阳新县公安局情指中心报告情况,请求关注路况,确保急救车能够快速抵达交接地点,另一方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患者开辟绿色生命通道。
警车一路疾驰,10分钟之内,便将李先生的车辆带领至交接处,并助其家人将孩子护送到急救车前,顺利交给医护人员。
为了与时间赛跑,下了高速公路,民警一行继续为急救车和李先生的车辆开道,驶向阳新城区,直至到达医院。到了医院,民警一行协助急救医生迅速为患者展开救治,并全程陪同患者家属办理入院手续等。
前后忙碌1个多小时,王质等人才离开医院。
好在送得及时,当天下午3时许,女童转危为安,民警悬着的心才放下。
为了快速赶路就医,在行驶过程中跟着开道警车,李先生的车辆明显超速。因排市派出所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高速交警部门和阳新交警大队均对李先生超速行为免于处罚。
民警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有关条款,“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消除”。
记者 贺介飞 通讯员 杨慧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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