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开展争创文明典范城市专项督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兰州市2022年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有效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助力兰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顺利推进,皋兰县于6月29至7月4日,对全县创城点位进行实地督查。

  此次督查工作结合全县近期集中开展的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入户宣传发动工作和集贸市场、老旧小区、乡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从部分创建责任单位抽调8名工作人员,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的形式,对全县31项创城点位全面进行督查,现场通报存在问题。

  督查工作前,县创建办召开督查培训会,对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地测评点位标准》要求,对抽调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会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切实增强督查工作的责任感;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导,主动揭短亮丑,狠抓整改落实,确保督查反馈问题销号清零;三要对照测评标准,做到点面结合,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督查期间,督查组先后深入部分小区、医院、超市、银行、网吧、主次干道、餐饮店、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公园、广场等点位,实地查看了公益广告设置、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公共场所志愿服务岗设置情况、公厕管理及指示牌设置、“门前三包”制度落实等实地测评任务落实情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现场反馈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

  督查组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测评标准,强化措施抓好任务落实,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促文明城市达标;要加强公益广告设置管理,利用自有公共设施增设、更换公益广告,积极营造浓厚创建氛围;要加强路外公共场地停车管理,引导机动车按规定停放在停车泊位,整治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要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对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违规养犬等不文明行为加大处罚整治力度,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文明城市创建保驾护航。

  本次督查共发现问题159个,对18家责任单位均下发了整改责任清单。为全面推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皋兰县创建办将根据市创建办最新要求,全面梳理系统创建任务,对公益广告设置、市容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全程督导,跟进落实,组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督查组,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创建工作中问题和不足,有效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全力保障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达标落实。(皋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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