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切实改善市民群众反映上下学时段学校周边道路秩序混乱、交通拥堵问题,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交警部门决定自2023年12月25日起强化高新三路、海关路等路段交通秩序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定交通秩序“严管路段”
将高新三路(海关路至桂中大道)、海关路(高新三路至高新四路)、高新四路(海关路至桂中大道)列为交通秩序“严管路段”。
二、 严管时段
每日上学,放学时段。
三、 停车管理措施
(一)在上下学时段高新三路(海关路至桂中大道)的车行道内设置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车区,允许接送学生车辆在最右侧车道紧靠路侧依次单排临时停放。
(二)在上下学时段海关路(高新三路至高新四路)的车行道内设置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车区,允许接送学生车辆靠道路右侧依次临时停放,临时停放车辆纵向最多不得超过三排。
(三)在上下学时段高新四路(海关路至桂中大道)的车行道内设置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车区,允许接送学生车辆靠道路右侧依次临时停放,临时停放车辆纵向最多不得超过两排。
(四)道路临时停车区只供车辆临时停放,不得长时占道停车,临时停车区不能容纳和满足接送学生车辆时,车辆应当选择到周边区域停车场停车。
四、 其他要求
(一)在严管路段临时停车区以外的区域违规停车妨碍交通的,交警部门将提醒纠正,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在车辆临时停车区违规长时停车妨碍交通引发车辆缓行或交通拥堵的,交警部门将警告提醒驾驶人立即驶离,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交警部门将在上述路段设置并启用电子警察自动抓拍设备,采取现场记录和非现场拍摄的方式,依法从严查处违反规定停车、妨碍交通、引发拥堵的车辆。
敬请广大接送学生车辆尽可能选择学校周边的停车场临时停车,提前掌握学生放学时间,合理选择交通出行方式,合理安排接送时间,减少在学校周边道路占道停车行为,自觉遵守停车规定,做到文明守法、规范停车,共创文明、畅通、有序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