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打通堵点 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同城同待”

自2020年起,长春市全面做实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实现了“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运行模式,打破了城镇、农村户籍限制,全市836.7万城乡参保人员实现了医保同城同待遇。

65岁的刘德柱因病重度失能,已在公主岭市岭西养老院居住两年多。每个月的房费、护理费、护理耗材等费用在3000元左右,对刘德柱一家来说负担不小。2021年12月,长春市作为全国首批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城市,在各县(市)区启动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开通105家定点养老照护机构,为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提供医保报销待遇。按照政策要求,城乡居民重度失能人员入住定点照护机构,可以享受到床位费、护理费、护理耗材费等项目日额度107元报销80%的待遇。

过去,由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体制分割、制度分设、经办分散,同一病种、同一医院待遇却差别较大。2019年,《长春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出台,开启了城乡一体、制度均等的医保新格局。2021年1月1日起,公主岭市全面执行长春市医保政策,80.6万参保人员与长春医保同城同待遇、同网同服务。

公主岭市民吕敏秋患有糖尿病多年,前不久,她因糖尿病急性并发症住院治疗,交了3000元住院费,报销后自己承担的部分不到1000元。

随着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的不断深入,长春市各县(市)区参保人员都可享受到与长春市本级同等的普通门诊统筹、普通住院、大病低自付、舒缓疗护、日间手术、双通道药品等政策保障,参保群众在长春市范围内所有定点医院可自由就医并直接结算,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也不需要个人垫付。

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统”的是标准,“筹”的是待遇。长春市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多层次城乡居民保障体系,城乡参保居民门诊统筹最高报销比例达到50%,住院报销比例达55%至90%,同时享受43种门诊特殊疾病、20种门诊慢性病、143种双通道药品、30个单病种定额治疗、29种重特大疾病“低自付”治疗,全市可供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达1095家。 

编辑:小志

来源:吉林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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