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兴平市教育局召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推进会,学习传达近期全省和咸阳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部分中心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当前重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各镇办中心校、各初中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局长张新社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各镇(办)中心校、初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提高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咸阳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准有效落实各项任务要求。要引导民办学校举办者正确认识和理解国家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有关政策,纠正片面认识,积极配合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相关工作,确保义务教育主要由政府举办,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会议要求,要精心筹划开展大宣传、大家访,采取针对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国家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宣传加强和提升公办学校的新举措、新成效,引导有意愿的学生向公办学校有序回流。要多措并举,切实提升公办学校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办群众满意的教育。学生和家长有什么需求,就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哪一方面有短板,就补哪一方面,更好满足家长和学生需求。正在实施改造提升项目的3所农村公办学校要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工。城区新增6年级学位的相关公办学校,要尽快地完善方案,从师资力量、硬件设施等方面全方位加强和提升。
会议强调,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相关学校严格执行秋季招生计划,严守监管红线。任何学校不得提前预收学费,暑期不得违规组织学生补课,发现违规招生行为,严肃问责处理,全力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文图/贾小勇)
来源|兴平市教育局
编辑|胡晋瑜
审核|小贝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