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爱她的人逼着动手打人,真的是我一个人的错吗”,不然呢?

余秀华自述受家暴一事已落下帷幕。

事情起因于两人在杨储策直播间的争吵,余秀华提到“你打我的时候为什么不直播?”,引发外界对杨家暴的质疑。

而在上游新闻发布的委托第三人对杨的采访中,杨的发言让舆论完全倒向了余秀华一边。

他说的话有:

扇巴掌十几下,有重有轻,但还算有分寸”;

我打她的时候不是没有分寸,如果失控,她就发不了微博了”;

把一个爱她的人逼着动手打人,真的是我一个人的错吗?”;

为什么他能理直气壮地说出这么离谱的话?因为这真的是大多数家暴者,心中根深蒂固的信念。

家暴是一时暴怒无法控制?并不

“我知道动手就是错,但当时那种场景下,很少有人能忍住”,这是杨的原话。

余秀华删除的微博中也提到,“他对我很好,就是脾气暴躁”。

余秀华曾发布的微博,目前已删除

这些话其实都蕴含着一种观念,那就是家暴这次的暴力事件是偶发的,是依赖于情境的,只是发生了“酗酒后她的行为失态”、“骂了我家所有人”、“用极其粗俗的语言侮辱我人格后,说要去找别人”这种事,才会忍不住动手打人。

如果脱离了这种情境,等施暴者不那么情绪化的时候,他又会重新成为平常的好伴侣,暴力事件只是日常幸福生活里不和谐的小小插曲而已。只要能把动手这件事归因到情境上,动手的错误好像就被减轻了。

实际上呢?即使被施暴者真的顺从了施暴者的要求,不再因这次的原因惹怒家暴者,下次往往又会出现别的“引诱”施暴者动手的情境

几乎没有持续不断的家庭虐待,“胡萝卜加大棒”才是家庭暴力的常态,它通常在以下四个阶段中循环[1]:

紧张期(period of tension building):虐待者开始生气,沟通中断,受害者感到不安,感到自己需要让步与忍耐,以避免对方发火;

发泄期(acting out period):受害者的让步与忍耐再也无法起效,突发、难以预测的虐待行为发生;

蜜月期(the honeymoon period):虐待者道歉,祈求原谅,双方就虐待沟通,虐待者可能会承诺以后不再虐待,责怪受害者挑起虐待,或是否认与最小化虐待事实;

平静期(the calm period):虐待停止,施虐者表现得好像虐待从未发生过,例如可能会送礼物给受害人,受害者相信或希望虐待已经结束,虐待者可以改变。

不是受害者引发了暴力,恰恰相反的是,在虐待的典型模式中,大部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大部分时候,一直在用反省自己和淡化问题严重性的方式避免暴力。

人们之所以会有家暴是情境性的,是施暴者被激怒了的错觉,是因为大部分家暴事件的情境诱因是被施暴者的反抗、辱骂、不顺从等,但这只是表象。

紧张期即将结束的时候,受害者往往感知到暴力即将发生,她们宁可故意引发暴力,也无法忍受不确定性带来的恐惧与焦虑

家暴情境一再循环出现的根源在于,家庭生活中“暴力”这个手段,被施暴者作为控制与支配伴侣的一种方式[2]。

亲密关系中的争吵中确实会有偶发的肢体冲突,但需要认清的事实是,双方是对等的,还是一方更有力量和权力,在单方面施暴

从杨的声明中提到的“扇巴掌十几下,有重有轻”来看,明显是后者,这不是情绪管理能力不佳,不是一时冲动的暴怒,这就是在蓄意打人

在和杨相似的广大家暴者心中,攻击与暴力是可选项,是他们希望伴侣顺从意志的最极端的体现

值得警惕的“第一次家暴”信号

从结果上来看,余秀华被暴力对待的后果似乎不是很严重,从简短采访中,杨储策也一直在强调自己依然“爱她”,强调自己“有分寸”,大家的关注好像有点小题大做了。

分寸要划在“不能打人”上,

而不是“不能把人打人打到发不了微博”上啊……

但,“第一次家暴”的信号非常值得警惕,余秀华的离开是正确的。

以往的恶性家暴事件很多,我们不能在看到那些严重伤人乃至谋杀发生后,想着被家暴者为什么不早离开的同时,又觉得余秀华反应过度,觉得这是炒作、闹剧

#杨槠策向余秀华致歉#下的评论截图

无论轻重,这些“第一次家暴”的信号都值得警惕[3,4]:

· 不支持你离开家庭,不希望你去见亲人或朋友

· 表现出嫉妒或占有欲,经常指责你不忠

· 试图控制你的花销,你的去处,你的穿着

· 用暴力威胁你,甚至可能带着刀、叉、杆等器具

· 对你、孩子或宠物做出击打、踢打、推搡、扇耳光等行为

· 强迫你发生性行为

· 因为暴力行为指责你,告诉你这都是你的错

· 当你的伴侣生气时你感到害怕,因为你无法预测对方的行为

余秀华是位特殊的残障人士,她有她发声的渠道,但其他残障人士在亲密关系中会遭受到更多特殊形式的虐待。

事实上,全世界范围内残障人士遭受到的包括家庭暴力在内的暴力事件的概率都高于普通人[5],我国台湾2006年至2009年的统计数据中残障人士报告的家庭暴力事件的平均增长率是普通人的3.7倍,普通人是9.79%,残障人士是36.08%[6]。

如果你是残障人士,一些特殊的虐待行为的信号有:

· 羞辱你的残障特征

· 不许你说出你的感受

· 拒绝帮助你完成必要的生活任务

· 扣留或威胁扣留你的药物

· 拆除或毁坏你的行动装置

· 将残障作为虐待行为的理由

如果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了以上信号,请务必向周围可信的人寻求帮助,当第一次家暴出现,立即离开,比起可能的风言风语,你的安全最重要。

家暴的终结,

需要施暴者承认自己的虐待

这次的事件中,由于男方的不加掩饰,所以大众很容易发现事情的真相。

但更多的家庭中隐含的恶意隐秘而难以发觉,每个家暴者都想推脱自己的责任,只是手段高低,大部分家暴更具迷惑性,对被虐待者的控制更严重。

离开并不容易,分居并不一定能阻止暴力,分居后的几个月甚至是最危险的时候。温莎大学巴雷特(Betty Jo Barrett)教授提到:“当被施暴者说要离开这段关系时,施暴者会试图升级控制策略,迫使受害者留下”[7]。

保障受害者的安全,需要外部力量的介入,需要警察、妇联、心理咨询服务等力量的联合保护。需要做出改变的是施暴者需而非受害者,并且这个改变不需要受害者留下,不需要受害者成为那个救世主。

杨储策在对上流新闻的回应中说:“把一个爱她的人逼着动手打人,真的是我一个人的错吗?”。

不然呢?

这不是爱。如果真的爱她,就应该承认自己是家暴者,接受惩罚,接受心理治疗,这才能在基于“爱”的基础上,重新审视这段关系。

他甚至没有勇气说一句“只要动手了,那就是我的不对”

家暴者不是完全不可能改变,但真正的转变,来自曾经的施暴者内心认识彻底转变,知道对伴侣暴力的来源是扎根在自己内心的恶意,而不是情境、伴侣、社会强加于身的“不对”。

很可惜,杨储策不知道。

绝大部分家暴者都不知道。

参考文献

[1]Rakovec-Felser, Z. (2014). Domestic violence and abuse in intimate relationship from public health perspective. Health psychology research, 2(3).

[2]Hoffman, K. L., Edwards, J. N. (2004). An integrated theoretical model of sibling violence and abuse. Journal of Family Violence, 19(3), 185-200.

[3]https://www.mayoclinic.org/healthy-lifestyle/adult-health/in-depth/domestic-violence/art-20048397

[4]https://www.victimsupport.org.uk/crime-info/types-crime/domestic-abuse/recognising-signs-domestic-abuse/

[5]Hughes, K., Bellis, M. A., Jones, L., Wood, S., Bates, G., Eckley, L., ... Officer, A. (2012). Prevalence and risk of violence against adults with disabilities: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analysis of observational studies. The Lancet, 379(9826), 1621-1629.

[6]Lin, J. D., Lin, L. P., Lin, P. Y., Wu, J. L., Kuo, F. Y. (2010). Domestic violence against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prevalence and trend analyses. Research in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 31(6), 1264-1268.

[7]https://www.cbc.ca/news/canada/toronto/domestic-violence-victims-1.3885381

作者:苏七年

编辑:游识猷、ode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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