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省二区”联盟将开展第四批药品集采,自费品种也要限价

非医保产品正在被纳入集采。

7月6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公告称,“八省二区”省际联盟即将开展第四批药品集采。

不同于此前网传的32个品种,“八省二区”联盟最终敲定的集采药品只有18个,包括香菇多糖、复方维生素(3)等18个品种,均为注射剂或口服常释剂型。

这18个品种中,有13个是非医保药物,还有3个已经进了第一批重点监控目录。

地方集采政策执行了3年,除了社会热议的种植牙集采之外,其他集采品种基本都是在医保内挑选。现在,“八省二区”省际联盟不光集采自费药,甚至还直接纳入多款需控制用量的重点监控品种。可见集采已经到了新的阶段。


非医保进集采,自费品种也要限价


2021年5月,由黑龙江、山西、辽宁等10地组建的“八省二区”联盟成立,承诺每年会开展两批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各省份轮流牵头、自愿参与。

目前,这一联盟已采购的品种包括肌氨肽苷注射剂等55个药品,以及冠脉扩张球囊等耗材。

但今年“八省二区”联盟集采纳入的品种中,70%以上是市场规模较大的非国家医保产品。


以抗生素硫酸依替米星为例,这款产品由济民可信自主研发,早在1999年时就拿到了国家一类新药认证,是国内销量最大的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也曾是医保产品,市场规模达到十亿元以上。但后来,随着各地开始清退增补目录,硫酸依替米星也彻底告别了医保。

另一款较为常见的是盐酸倍他司汀注射剂,主要用于治疗神经、脑血管疾病。目前,这款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的销售以仿制药为主,生产厂商包括华润双鹤、亚宝药业、哈三精制药等。2020年时,其市场规模达12.45亿元。

此前的国家或地方联盟集采中,也曾出现集采非医保品种的先例。如2020年1月第二批国采纳入的白蛋白结合型注射用紫杉醇,在当时也不是医保报销品种。但由于用量大、生产厂商较多,符合集采条件。

这一次,“八省二区”联盟选择这些非医保产品,可能也是希望通过换量,将这些大品种的价格压下来。

健识局注意到,目前已有部分地区明确开始对自费药价进行管控。如2021年时上海曾两度开展价格核查,要求自费药在上海执行全国最低挂网价,否则会被暂停挂网。这类核查本质上仍是不同地区间的价格联动,并不是要求企业降价。“八省二区”这次的非医保品种批量集采,在全国开了先例。

但对于企业来说,没有医保的约束,这些产品在降价后是否真的能实现“换量”,仍然要画一个问号。


重点监控入选,目录效力存疑?


“八省二区”第四批集采的另一个特殊点在于,纳入了胸腺五肽、磷酸肌酸钠和前列地尔这3款国家重点监控产品。

2019年,第一批20种国家版重点监控目录发布。这20个品种本身都是辅助用药,是带金销售的重灾区。这个目录发布后,这些品种陆续被踢出国家医保,产品的销售额大跳水。

以胸腺五肽为例,这是一种免疫调节剂,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导致的免疫功能低下。米内网显示,2019年时,这款产品的销售额还在30亿元以上,但到2020年就只剩下10亿元,市场规模缩水2/3。

另一款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在2017年时就曾因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被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暂停在国内销售、使用和进口。2019年,神经节苷脂被纳入重点监控后,这类产品也逐渐退出院内市场,市场规模由2018年时的约30亿元降至2020年的7亿元。

“重点监控品种”已经全在医保之外,按理说是集采不太涉足的领域,因为这一品种不符合集采的主要原则:占用医保经费较多、用量较大。

对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开展集采,很有“凑数”的意味。

实际上,对地方重点监控品种控制使用和定价,这是有积极意义的。健识局注意到,在一些省份,有的品种虽然被“重点监控”了,但用量居高不下。今年2月初,福建省医保局公布了第三批省内重点监控药品清单,9个品种中,有7个都是第二次上榜,还有3个连续霸榜三批目录。

福建是重点监控的发源地。按照当地医保局的要求,福建的重点监控目录施行半年调一次的动态调整策略。同一款药品屡次上榜,显然光是“监控”,力度不够。

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的境遇和地方监控完全不同,几乎已经失去了市场,对这些品种集采的意义并不是很大。

备受关注的国家版第二批重点监控目录一直难产。2021年8月,国家卫健委启动第二批目录的调整工作,要求各地先进行地方遴选工作。但直到如今,目录还没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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