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交管部门举报称,一名男子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了一则“可以持续打临牌”的信息,疑似伪造车牌,请民警核查。接到该举报后,省、市交管部门立即对举报内容进行了核实。民警通过调查研判确定,在网络上发布信息的该男子涉嫌伪造机动车号牌。最终,该男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他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日前,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民警根据掌握的信息,联系上涉嫌伪造机动车号牌的丁某并通知他来市交管局说明情况。
11月10日上午,丁某来到了市交管局。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他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听完民警的法律教育后,违法人丁某后悔不已,意识到了自己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他表示,以后不会再犯此类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市交管局依法对丁某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市交管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临牌,全称“临时行驶车号牌”,是指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是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通过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该工作人员说,购买新车后尚未注册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按规定将核发有效期不超过30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如需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3次。如临牌过期依然使用或者已经收到机动车号牌却继续使用临牌的,都将被依法处罚。机动车所有人在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3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便民措施:自2022年5月起,已经取消辖区内、辖区外临时号牌的区分,临时号牌可跨省市使用。临牌应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载客汽车的另一张临牌应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
申领方式: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申领临牌,也可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交强险凭证(联网核查)、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国产车)或货物进口证明书(进口车),前往石家庄车管一分所及各县(市)车管所、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申领临牌。一般情况下,车主购置新车后,可在4S店附近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直接申领临牌。
温馨提示:除新车注册登记外,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15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得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
文/ 燕赵晚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刘琛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