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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濉溪县人民法院收集编辑:濉溪县人民法院
“没想到连官司都不用打,就拿到现钱了,法院的工作效率真高!”近日,一起道路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在道交法庭法官启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2022年5月,被告驾驶二轮电动车因逆行与原告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原告受伤,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因对赔偿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83589元。
承办法官收案后,经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原告的伤势认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及时启动了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程序。依照程序组织双方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后,很快便选定了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后,法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赔偿原告45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道交法庭采取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相融合的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不仅赋予了司法鉴定新的生命力,也有效地提升了审判质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诉讼资源,更便于当事人合理预判,有利于矛盾快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