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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汪利平 通讯员王德亭 王丽玮
近日,张女士来到临淄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发现自己忘带身份证,十分着急。在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她通过“爱山东”APP完成了电子身份核验,并用“电子身份证”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无须再“跑一趟腿”就办妥了办证业务,她对此表示十分满意。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办理模式,推动便民服务提质增效。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只需通过“爱山东”APP在手机上点一点、扫一扫即可核验、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还可通过山东省“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随时随地线上申请、网上查看、现场核验。
市民初次使用不动产电子亮证时,先添加订阅,亮证方即房屋权利人通过手机端登录“爱山东”APP后,点击“我的证照”,在“我的证照”中点击居民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设备读取面部特征,识别并核验身份即可使用手机“亮证”,获取电子居民身份证。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过程中,通过“亮证”,可预防冒名顶替、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