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份“工资高、不辛苦”的工作,背后或许藏着害人害己的“大坑”。
刚走向社会的年轻人小李,找到了一份收藏品鉴定师的“好工作”,但不久后小李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料短短几个月,已离职的她却变成了合同诈骗案的嫌疑人,面临可能被判刑的处境……针对小李的情况,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她提供了法律援助。
在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下,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瑜免费为小李提供帮助。据了解,小李此前任职的公司,是一家文化类公司,主要业务是帮客户鉴定、展览、销售古玩字画等藏品。工作期间,小李按照老板黄某的安排联系了两位客户。经过沟通,两位客户愿意把珍藏的藏品交给小李公司代为鉴定、展览和销售,并由小李和两位客户签订艺术品展览及委托协议,收取服务费4万元。
然而签完合同没多久,小李就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这家“文化公司”。没想到2个月后,该公司也“人间蒸发”。两位客户联系不上公司,就只能找与他们签合同的小李。联系无果后,客户选择了报警求助。
杨浦警方迅速找到小李。根据报案人提供的合同等证据,小李的行为已经涉嫌合同诈骗罪,而且金额属于“数额巨大”。一旦罪名成立,小李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进一步调查,小李此前所在公司其实是经过包装的“诈骗公司”。犯罪分子将名下公司包装成专业拍卖公司,组织人员顶着“鉴定师”头衔给收藏者鉴定藏品,无论收藏品的真伪与价值高低,都会向受害人谎称对方的收藏品能拍出高价,让受害人支付“服务费”“鉴定费”等各种费用。而实际上,公司不会开展任何展览、拍卖工作,最后以藏品流拍或未销售为借口推卸责任。
法律援助过程中,律师认为,小李是公司员工,从事的犯罪行为是在公司领导的授意下完成的,并非犯罪的引起者、预谋者。其次,小李没有前科劣迹,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犯罪前其一贯表现良好,再犯的可能性小,教育挽救的可能性较高。此外,案发后小李的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在取保候审期间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对社会造成不良后果,而且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退赔了违法所得,积极弥补了被害人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最终,杨浦区人民检察院认定,小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赔等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小李不起诉。
不起诉决定宣告后,小李喜极而泣,一再向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致谢。
开启职业生涯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了解工作单位是否正规,辨别工作内容是否合法;同时,市民需要对藏品进行鉴定时,应该寻找正规途径,前往专业的文物鉴定机构。切勿抱着“一夜暴富”的想法,到不正规平台进行所谓的“古董”鉴定交易。
文字/图片:陈涛
编辑:吴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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