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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网讯 10月1日,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评选工作,根据城市品质提升3年评价结果和相关地市推荐,拟授予16个市、县(市、区)“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其中,济宁市任城区拟上榜“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名单。
据了解,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至10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名单
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潍坊市、泰安市、威海市、淄博市张店区、滕州市、利津县、济宁市任城区、莒县、沂水县、冠县、齐河县、滨州市滨城区、单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