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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集编辑: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2月16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餐饮处副处长张辉、二级调研员于同军对临汾市学校食堂和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进行调研。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汤明陪同。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临汾市第二中学、洪洞县第二中学和山西汾禾源农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餐饮单位,对是否存在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餐饮具清洗消毒、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货查验、留样制度落实情况、贯彻落实《食品经营(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用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等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听取校方和餐饮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
调研组要求,一是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督促指导其按照《食品经营(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用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并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二是集中监管力量,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供餐人数多的学校食堂、基础薄弱的农村地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风险高的校外供餐单位为重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三是持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将食品安全知识、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贯穿于日常监督检查全过程,向广大师生普及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