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召开会议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持续深化全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重交通违法和酒驾醉驾源头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从今年1月15日至2月底,大理州委政法委、州纪委监委和州公安局三部门联动,在全州开展为期1个多月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治理工作,依托“大警示、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惩戒”五大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标本兼职,严格追责问责,通过专项治理抓住“小切口”实现了“大整治”。
通过专项治理,全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模范带头遵法守法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增强,致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涉公职人员交通事故大幅减少。据统计,截止2月底,全州查处严重交通违法同比上升33.3%,其中查获酒驾醉驾同比上升30.13%;查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酒违法案件27起,同比下降22.22%。专项治理期间,全州未发生涉公职人员的道路交通事故。通过专项治理,全州形成了“两个促进”“两个带头”示范效应:全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规意识“两个促进”良好势头进一步形成;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执行纪律规定“两个带头”良好作用进一步巩固。同时,通过专项治理,还推动了全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队伍“两个群体”形象明显提升,遵纪守法作风转变。
此次专项治理是在大理全州上下发扬更为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重塑大理形象,重构政治生态,重振发展信心的大背景下,开展的非常契合时机的专项治理行动,有效助推了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大环境”持续改善,对党员干部队伍作风之弊整治起到了“破局出新”的效果,发挥了重塑大理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的作用。
据悉,为巩固和深化全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治理,大理州紧接着部署开启了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重交通违法和酒驾醉驾源头治理工作,并将该项治理工作作为州委、州人民政府部署推进全州交通安全治理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重要工作,和事关全州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来抓。
全州上下将按照部署,持续聚焦问题差距,抓住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重交通违法“小切口”统筹发力,助推清廉大理建设“大环境”持续改善,并紧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重交通违法“小领域”问题持续发力,通过高压严打、深挖彻查,风腐同治、加大曝光等手段措施,持续推动专项治理向纵深推进。同时,还要聚焦协作联动,通过完善信息互通环节、监督全覆盖环节和打通纪法衔接环节,靶向发力打通协同共治“大合力”;与此同时,还要发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这部分相较“小规模”的交通参与者集群发力,推进遵纪守法“大示范”氛围形成。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将持续开展“五大行动”,通过持之以恒的综合治理,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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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黄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