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沂客户端讯 3月1日,临沂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印发《“沂”起购·2023消费提振主题活动临沂市家庭乘用车消费券领取和使用细则》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价值2000万元的汽车消费券资格券将发放给消费者,购买家庭乘用车可获得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补贴。
新能源汽车。(资料照片)
本期家庭乘用车消费券分别于3月3日和3月17日发放,共计发放临沂市汽车消费券资格券价值2000万元。
对在临沂市内新购燃油汽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汽车销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含税价为准,下同)10万元以下的发放2000元补贴;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发放3000元补贴;20万元(含)以上的发放5000元补贴。
对在临沂市内新购新能源汽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10万元以下的发放3000元补贴;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发放4000元补贴;20万元(含)以上的发放6000元补贴。
活动细则看这里
活动时间
“沂”起购·2023消费提振年主题活动之一的临沂市汽车消费节活动,自3月份开始。本期家庭乘用车消费券分别于3月3日和3月17日分两次发放,共计发放临沂市汽车消费券资格券价值2000万元。
临沂市汽车消费券资格券需在有效期内完成资格券核销,逾期自动失效。第一次发放资格券有效期为3月3日至3月16日;第二次发放资格券有效期为3月17日至3月30日。
汽车消费补贴申请资料上传端口于3月15日在云闪付App相应活动区域开放。上传资料日期为3月15日至4月20日,修改上传资料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领取资格券的消费者,需在3月3日至3月30日签订购车合同、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4月20日前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书、完成车辆上牌。
参与范围
参与范围主要包括领券主体、车辆条件及参与企业3个方面。其中,领券主体是不限户籍的18岁以上个人消费者,活动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只能成功使用1次新能源或燃油家庭乘用车资格券。报废机动车购置新车的可再领取报废旧车购置新车消费券。
车辆条件是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的家庭乘用车且在临沂市上牌。家庭乘用车(以下简称“汽车”)是指7座及以下非营运轿车、普通客车、越野客车,不包括货车、营运车、特种车及二手车。
参加企业则是在临沂市内注册的纳统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
发券平台
发放平台为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发放标准是按照山东省商务厅等四部门《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标准执行。
领券流程
本次活动按照先领资格券,后申请补贴资金的程序进行。经临沂市商务局等活动主办方审核通过后,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发放补贴。
领取资格券应与消费者计划购买的汽车类型(新能源/燃油)、销售价格档位相对应,不可混用,否则无法申请补贴。新能源或燃油家庭乘用车资格券同一用户每次限制领取1张,先领先得。报废机动车购置新车的可再领取报废旧车购置新车消费券。
领取资格券时间。本批消费券发放两次,第一次发放时间为3月3日上午9:00,发放金额为1000万元,发放数量为3900张,有效期至3月16日。第2次发放时间为3月17日上午9:00,发放金额为1000万元加上第一次未核销的金额,发放数量为3900张加上第一次未核销的资格券数量,有效期至3月30日。
领取资格券步骤。用户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汽车消费券”——“临沂市”——“2023年购车资格券”模块,免费领取资格券。
使用规则
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汽车消费券资格券目的用于促进新家庭乘用车销售,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
使用汽车消费券交易时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消费券部分不退款,且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汽车补贴资格券设置有效期,逾期自动失效,领取资格券的个人消费者务必及时使用。
临报融媒记者 吴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