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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潍坊晚报收集编辑:潍坊晚报
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 当前,我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为统筹做好防疫用药品的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加强药品拆零销售监管,1月9日,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向各药品零售企业就有关事项发布提醒函。
严把购销渠道关、储存养护关、药学服务关和配送追溯关,确保零售药品来源合法、销售合规、用药指导到位、去向可追溯,经营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严防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以及其他不合格药品通过拆零销售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质量安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药品拆零销售工作,建立健全药品拆零质量管理制度和销售操作规程,配备药品拆零所需的场所和工具,开展拆零工作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
拆零药品应当集中存放于指定区域,分包装标识应当注明药品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拆零销售应当做好记录,主动提供药品说明书信息,并引导顾客理性、适量购药,不盲目囤积。
在药品拆零销售的过程中做好药学服务和用药指导,尤其对超剂量、超次数、多种药品叠加使用等情况做好提醒,避免危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及时关注、收集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积极开展宣传,做好防疫知识科学普及。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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