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的王先生不幸罹患青光眼,在长期使用降眼压药物的过程中出现了眼干涩、流泪、异物感等症状,严重的时候睁不开眼,很是影响生活。于是他开始擅自减少点药频次。
30岁的李女士被确诊患有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由于长时间用药,出现了眼干涩和刺痛的不适感,偶尔会出现眼红。由于影响外观,她擅自停用了眼药水。
再次复查时,他们的眼压显著升高,视神经损害进一步加重。
青光眼是一组进行性视神经损害、最终损伤视力的疾病统称。病理性眼压增高、视神经供血不足是其发病的主要危险因素。它对视力的损害是永久的,不可逆的。
所以,青光眼患者一旦确诊,需要长期甚至终身治疗,包括药物、激光、手术等治疗手段。
长期的药物治疗,包括药物中所包含的防腐剂,可能诱发或加重患者的眼表疾病,导致眼干涩、流泪、异物感、刺痛、眼红,患者对点药频次、用量就会懈怠,影响药物治疗的效果,间接加重青光眼。
同时,长期用药对眼表的损害,可能导致结膜杯状细胞功能降低,潜在影响外滤过手术效果,增加手术失败的风险。
有研究显示,青光眼患者眼表疾病发生率高达60%,并随着患病程度的增加而增加。青光眼患者的眼表疾病发生率远超同龄正常人群。因此,在青光眼日常诊疗中,关注青光眼患者眼表健康非常重要。
国内外指南均指出,青光眼患者需要进行眼表健康评估,定期检查眼表健康情况。一旦确诊,需要药物治疗。有些药物治疗可能贯穿青光眼治疗的始终。长期治疗过程中,需要规范用药,减少药物对眼表的损伤。
在降眼压药物的选择上,排除禁忌证后,尽量选择用药频次较少的药物替换联合制剂,或者选用不含防腐剂的降眼压药物,特别是对确诊青光眼之前就已经存在眼表疾病的患者显得尤为重要。
同时,还需要定期行规范的眼科检查,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规律作息,注意用眼卫生。
通过替换不含防腐剂的药物和治疗眼表疾病的人工泪液,半个月后复查,王先生和李女士眼红、干痒的症状明显改善,眼压的控制也更平稳了。河南省立眼科医院青光眼中心提醒,眼药不是想停就能停,一定要遵医嘱!
作者:省立眼科医院 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