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杭州之声收集编辑:杭州之声
为切实保障杭州市参保人员对家庭病床、上门医疗服务等居家医疗服务的需求,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2022〕45号)要求,结合杭州实际,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新政策,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主要内容
(三) 家庭病床建床费项目内涵按照浙医保发〔2022〕45号文件要求执行,价格暂按《杭州市物价局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价格的通知》(杭价服〔2014〕114号)80元/次的标准执行,待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后再按要求统一调整完善。
适用对象
家庭病床建床费、上门服务费医保支付政策适用于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家庭病床建床费、上门服务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上门服务费(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项目适用于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
关键词解释
新旧政策差异
来源:杭州发布、市医疗保障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叶璐
一审:郑媛;二审:章琦;三审:熊丽
终审: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