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社会犯罪态势也随之发生急剧变化,严重暴力犯罪大幅下降、轻刑犯罪大幅上升。面对醉驾等轻罪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办案任务持续加重现状,如何把握好维稳与促和的关系,统筹打击与治理的平衡,做好质量与效率的兼顾?针对上述问题,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探索轻罪案件48小时速裁“一站式”办案模式,并在市域治理层面适用延伸,努力以检察环节的提质增速带动、激发司法“生产力”释放的“一池春水”。
突出资源聚合,强化机制保障
2020年7月,荔城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多部门协作配合,在区交警大队内成立了荔城区48小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案中心(以下简称办案中心),通过在办案中心设置办案区、速裁检察室、速裁法庭、值班律师工作站,为多机关业务协同办案创造条件,大幅节省了押解、提审、送案等办案时间,实现既相互独立又相互配合的公、检、法三机关同一地点联合办公模式,确保速裁模式的顺利推进。同时立足辖区危驾案件办案实际,政法各部门还共同出台《关于荔城区危险驾驶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对适用条件、范围及办案全流程作出详细规定,为整个司法流程的依法、依规、高速运转提供了制度保障。仅在该办案中心成立的第一天便集中办结了6件危驾案件,整个庭审仅用时50分钟,相较以往危驾案件从侦到诉再到判决平均用时77天的办案周期,耗时大幅缩短,真正让危驾案件的办理驶上司法质效的“快车道”。
注重质量效率,优化办案流程
为提高办案质效,该院在办案中心设置速裁检察室,由各检察官办案团队轮值。在侦查机关查获醉驾案件后,第一时间通报至该院,轮值检察官迅速介入,初步核查案件是否符合适用情形,并引导侦查,督促公安机关补齐证据。同时将监督关口前移,实现对整个侦查、审判和执行流程的动态监督,确保每个速裁案件“上高速”的同时又能够“平安到站”。为确保简繁分流、提高效率,还创设了表格式快速审查模式,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情节等重点要素,形成表格式审查报告,既确保审查重点不遗漏,又实现办案质量不失守。
此外,该院还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会签了《莆田市荔城区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办理机制若干问题》,对此类案件“批量起诉、集中出庭、简化庭审、快速判决”形成了共识。在此基础上,为提升检察量刑建议精准性,该院梳理了近五年来的危驾案件的判决情况,综合考量血液酒精含量、驾驶车辆类别、法定及酌定处罚情节等量刑因素,积极与区法院沟通、征求意见,最终达成一致并形成辖区内《危险驾驶案件量刑建议参考表》的内部文件,统一了量刑标准尺度。自办案中心设立以来,该院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办理的303件案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达100%,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达100%,一审服判率99.68%。
拓展适用广度,稳步有序推进
在危驾案件48小时速裁“一站式”办案模式逐步完善基础上,该院立足“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基本思路,不断拓宽该模式的适用范围,逐步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其他轻刑案件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搭建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办理的“宽车道”。截至目前,运用48小时速裁程序办结的案件已涵盖危险驾驶罪、盗窃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等多种轻微犯罪罪名,适用范围正不断扩大中,大幅缩短了整体案件办理周期,让更多的当事人获得高效司法带来的制度红利。
兼顾公平效率,落实综治责任
该院牢记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秉承质量与效率并重原则,在推动48小时速裁案件快速流转的同时,持续当好前接侦查、后启审判的“中枢”角色,强化全流程监督意识,坚决杜绝一味图快而牺牲案件质量、导致司法公正失守的情况发生。例如,在办理一起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案件中,侦查机关已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移送该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发现该案还存在一名重要证人未取证且短时间内无法补充侦查到位的问题,在与侦查机关充分沟通后,果断决定停止48小时速裁程序适用,并转为普通程序办理,避免出现“萝卜快了不洗泥”现象。
据悉,荔城区人民检察院48小时速裁“一站式”办案模式逐步完善,2022年7月22日,莆田市政法机关推进“刑事速裁”工作现场会在荔城区刑事速裁一站式办案中心召开,荔城区48小时速裁“一站式”办案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开来。同时,荔城区48小时速裁“一站式”办案中心先后迎接公安部、福建省委政法委、福建省公安厅等相关领导调研,有关经验做法得到肯定。荔城区48小时速裁“一站式”办案中心还迎接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新疆玛纳斯县、福建省大田县等地政法机关参观学习,相关工作经验被多地政法机关学习借鉴。
来源:莆田晚报 林双辉 方园 林中圣
责编:许伯英
编审:陈开美